當事人適格
在民事訴訟中可以擔任原告或被告而受本案判決的資格。也就是在具體訴訟中,由某人擔任原告或被告對紛爭解決是適切而有必要的,例如:甲知道家財萬貫的乙積欠貧困潦倒的丙工資1萬元,甲行俠仗義,以自己名義起訴請求乙給付丙工資1萬元的情形,甲並不是適格的當事人。
慰問金
慰問金通常是針對人員發生急難或重大事故時,給予該人員或其遺屬財產上的給付或資助,以資慰問。例如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所發給的受傷慰問金、失能慰問金或死亡慰問金;依衛生福利部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死亡喪葬慰問金發給要點所發給的喪葬慰問金。此外,慰問金通常也包括對有貢獻人員進行撫慰與獎勵所發放的獎金,例如退休(伍)軍公教人員的年終慰問金。
認諾
原告起訴後,被告向法官表示完全同意原告的請求,不保留任何抗辯,就叫作「認諾」。在被告認諾訴訟標的的情形下,原則上法院一定要判被告敗訴。 但是法律也有規定在某些訴訟中,被告不得認諾訴訟標的,比方說有關身分關係的訴訟。
區分所有權人
公寓大廈具有使用上獨立性的部分為專有部分,該專有部分及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的所有權,就是區分所有權,擁有該所有權的人,就是區分所有權人。例如:甲買受某公寓大廈五樓,並經移轉登記為所有權人,其買受的五樓得由甲自己獨立居住、使用,為甲所有的專有部分,該專有部分與其餘大廳、樓梯間、公共設施等所有住戶都可以使用的共用部分的所有權,合稱為區分所有權,甲擁有該專有部分的全部所有權,以及共用部分的部分所有權,就是區分所有權人。
失所附麗
「失去依據」、「失去依附的法律關係」的意思。通常用在駁回假執行的請求。因為假執行是以原告勝訴為前提,所以如果法院判決原告敗訴,那麼原告聲請的假執行就會因為前提不存在,而遭到法院駁回。通常寫作「假執行之聲請即失所附麗,併予駁回。」
有過之而無不及
相比之下,只有超過而不會不如,也就是程度只可能超過,不可能比不上的意思。
啻課
本項目應為誤摘,前後文或為「『不啻』課予當事人…」,經查實務判決及學說似均無「啻課」之用語。
教化可能性
對犯下重大犯罪的被告,在經過評估以後,認為仍然有可能以教育的方法來使之改過遷善。
鑑定機關
依其在某種專業領域上知識、技術、經驗、訓練或教育之專長,就待證事實提供專業上的意見,來幫助法官或檢察官判斷事實的機關。例如,刑事警察局設有鑑識科,可以針對槍枝是否有殺傷力、文件上的筆跡是否是同一人所書寫等事項,進行鑑定,這時候我們就可以稱刑事警察局為鑑定機關。
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是指他人雖然沒有代理權,但是由於本人的行為,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該他人有代理權的情形存在,或是本人知道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卻沒有反對的意思,造成笫三人相信該他人有代理權,進而與該他人從事交易。此時,為了保護善意笫三人並維護社會交易安全,本人對於笫三人應負授權人的責任,使該無權代理行為對本人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