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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1 筆
民法第 211 條預覽 ↗
數宗給付中,有自始不能或嗣後不能給付者,債之關係僅存在於餘存之給付。但其不能之事由,應由無選擇權之當事人負責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 267 條預覽 ↗
當事人之一方因可歸責於他方之事由,致不能給付者,得請求對待給付。但其因免給付義務所得之利益或應得之利益,均應由其所得請求之對待給付中扣除之。
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 29 條預覽 ↗
兩廠人員因公傷病須治療,至衛生主管機關核定為合格之醫療機構就醫者,全民健康保險不予給付之部分,由兩廠在用人費總額內核實負擔必需之醫療費用。 前項人員治療期間不能…
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第 9 條預覽 ↗
依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請領生活津貼者,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本法施行後離職退保,經醫師診斷為職業疾病,且係保險有效期間所致。 二、經醫師診斷其失能…
勞工保險條例第 53 條預覽 ↗
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之失能補助費
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 22 條之 1預覽 ↗
兩廠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兩廠主動申辦命令退休: 一、派用人員在兩廠工作五年以上,未符合第二十一條所定自願退休條件,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二、派用人員在…
勞工保險條例第 54 條預覽 ↗
職業傷害或職業病之失能補助費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 3 條預覽 ↗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失能,其失能程度分為十五等級,各障害項目之障害狀態、失能等級、審核基準及開具失能診斷書之醫院層級或醫師,依附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失能給付…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22 條預覽 ↗
教職員任職滿五年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其服務學校主動申辦命令退休: 一、未符合第十八條所定自願退休條件,並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二、有下列身心傷病或障礙情…
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第 33 條之 1預覽 ↗
本行職員在本行任職五年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本行主動申辦命令退休: 一、未符合第三十二條自願退休條件,並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二、有下列身心傷病或障礙…
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 6 條預覽 ↗
各機構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其服務機構主動申辦命令退休。但人事、政風及主計人員,由具有考核權責之機關(構)主動申辦命令退休: 一、派用人員在本部所屬各機構連續…
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 21 條預覽 ↗
兩廠人員在兩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工作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 二、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 三、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兩廠人員工作十五年…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 16 條預覽 ↗
農民未滿六十五歲,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農民退休儲金,並停止提繳: 一、領取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所定身心障礙給付,經保險人認定不能繼續從事農業工作。 二、領取勞工…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20 條預覽 ↗
公務人員任職滿五年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其服務機關主動申辦命令退休: 一、未符合第十七條所定自願退休條件,並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二、有下列身心傷病或障礙…
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第 6 條預覽 ↗
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請領看護補助者,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終身不能從事工作,經常需醫療護理及專人周密監護或為維持生命必要…
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 21 條預覽 ↗
各機構人員因公或職業災害傷病須治療者,應至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定為合格之醫療機構接受治療。 前項人員接受治療所生必需之醫療(藥)費用(以下簡稱醫藥費),各機構得依醫…
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 6 條預覽 ↗
事業人員在各機構任職五年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其服務機構主動申辦命令退休,但人事、政風及主計人員,由具有考核權責之機關(構)主動申辦命令退休: 一、未符合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 14 條預覽 ↗
事業人員在存保公司連續任職滿五年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存保公司主動申辦命令退休。但人事、政風及會計主管人員,由具有考核權責之機關(構)主動申辦命令退休: 一、未…
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 14 條預覽 ↗
事業人員在本部所屬同一機構(含所屬機構)連續任職滿五年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其服務機構主動申辦命令退休。但政風人員由具有考核權責之機關(構)主動申辦命令退休: …
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22 條預覽 ↗
教職員任職滿五年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其服務學校主動申辦命令退休: 一、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二、有下列身心傷病或障礙情事之一,經服務學校出具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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