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共 35 筆:名稱 2・條文 33
所得稅法第 11 條預覽 ↗
執行業務者、營利事業、課稅年度
所得稅法第 110 條預覽 ↗
納稅義務人已依本法規定辦理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而對依本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所得額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處以所漏稅額二倍以下之罰鍰。 納稅義務人未依本法規定自行辦理…
所得稅法第 110 條之 1預覽 ↗
聲請假扣押
所得稅法第 110 條之 2預覽 ↗
未分配盈餘漏稅之處罰
所得稅法第 111 條預覽 ↗
稽徵人員或未據實填發免扣繳憑單者之處罰
所得稅法第 111 條之 1預覽 ↗
未申報所得之罰鍰
所得稅法第 112 條預覽 ↗
納稅義務人逾限繳納稅款者,應加徵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其為營利事業者,稽徵機關得停止其營業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 前項應納稅款,應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
所得稅法第 113 條預覽 ↗
代理人罰則
所得稅法第 114 條預覽 ↗
違反扣繳義務之處罰
所得稅法第 114 條之 1預覽 ↗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營利事業依行為時第六十六條之一至第六十六條之四規定應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而不設置,或不依規定記載者,處三千元以上七千五百…
所得稅法第 114 條之 2預覽 ↗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營利事業有下列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就其超額分配之可扣抵稅額,責令營利事業限期補繳,並按超額分配之金額,處一倍以下之罰鍰:…
所得稅法第 114 條之 3預覽 ↗
營利事業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分配予股東、社員或出資者之八十七年度或以後年度之股利或盈餘,未依第一百零二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期限,依規定格式按實填…
所得稅法第 114 條之 4預覽 ↗
公司、合作社或其他法人以虛偽安排或不正當方式虛增股東、社員或出資者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者,應按虛增股利或盈餘金額處百分之三十以下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三十萬元,最…
所得稅法第 115 條預覽 ↗
(刪除)
所得稅法第 116 條預覽 ↗
滯納怠報短估金之更正
所得稅法第 117 條預覽 ↗
(刪除)
所得稅法第 118 條預覽 ↗
會計師罰則
所得稅法第 119 條預覽 ↗
守密義務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8 條之 11預覽 ↗
(刪除)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預覽 ↗
(刪除)
與「所得稅法」相關的名稱2
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預覽 ↗
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四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實施辦法預覽 ↗
預覽
最近修正的法規
異動條文近一年 980 次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