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共 100 筆
司法院職務評定再復核委員會審議要點第 22 條預覽 ↗
再復核無理由之處理方式
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第 28 條預覽 ↗
航空人員人之身體及精神狀況,應無足以影響安全執行職務之疾病及先天或後天之機能違常。
法院辦理檢肅流氓條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4 條預覽 ↗
四 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及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核發拘票時,應注意通知到案之程序是否合法。依第六條第二項規定核發逕行拘提之拘票時,應注意有無足認其有逃亡之虞而情況急…
漁船及船員在國外基地作業管理辦法第 11 條預覽 ↗
在國外基地作業漁船因船員缺乏,致無足夠船員維持作業時,得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在國外僱用外籍及大陸地區船員補充。
國民法官法第 31 條預覽 ↗
無足夠候選國民法官可受抽選為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時,法院不得逕行抽選部分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應重新踐行選任程序。
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 31 條預覽 ↗
無輸入我國價格或因國外出口商與我國進口商或第三者間有特殊關係或有補償性約定之交易,致涉案貨物輸入我國之價格不足採信時,財政部得根據該貨物首次轉售我國無特殊關係買…
電信管制器材管理規則第 19 條預覽 ↗
進口、出口之電信管制器材應由海關查驗其證照,經核無訛者予以收繳註銷,併通關文件由海關存查。
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第 9 條預覽 ↗
國民兵之國民身分證役別欄原加蓋「國民兵乙」章戳者,不予變更;其未加蓋者,由權責單位審核無誤後,加蓋「國民兵」章戳。
典試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預覽 ↗
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所稱但經各該考試典試委員長同意者不在此限,指典試人力資料庫中無足夠適格委員可資遴聘,或因緊急情況致遴聘委員困難者,得就典試人力資料庫以外之學者…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15 條預覽 ↗
本基金整建之營舍及設施,於完工驗結、帳務審核無訛後,由本部指定所屬機關、學校、部隊為管理機關,並以公務用財產列管。
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 26 條預覽 ↗
本署收到受款人或執票人補發國庫支票申請書,經查核無誤,應即辦理補發國庫支票,並登記補發國庫支票登記簿。
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第 6 條預覽 ↗
榮家受理就養榮民申請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案件,應於查證審核無誤後,即予核定;並通知申請人,及副知輔導會、有關機關備查。
法官職務評定辦法第 28 條預覽 ↗
再復核無理由者,再復核委員會應以決定駁回之。 原職務評定所憑之理由雖屬不當,但依其他理由認為正當者,應以再復核為無理由。
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 32 條預覽 ↗
本署收到支用機關繳還逾期不須支付之國庫支票及換發國庫支票申請書,經查核無誤,換發以「國庫存款戶」為受款人之國庫支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 26 條預覽 ↗
訴願事件無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情形,經審查結果,其訴願理由雖不足採,而依其他理由認為原行政處分確屬違法或不當者,仍應以訴願為有理由。 受理訴願機關認訴願為有理由者…
外交部駐外各機構雇員退職金給付辦法第 6 條預覽 ↗
雇員奉准退職後,應填具退職金申請表一式三份 (表式附後) ,由所屬駐外機構主管審核無誤後加蓋印信及主管印章,以二份報部,以憑核發。
大學暨獨立學院各院系招收大專學校畢業生入學辦法第 8 條預覽 ↗
依本辦法招收之學生修業期滿,有實習年限者,並須實習完畢,經考核成績及格,並經本部覆核無異者,由各校院發給畢業證書,分別授予學士學位。
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教科圖書儀器教具審查規則第 10 條預覽 ↗
教科圖書經審定後之印成本,應檢送三份;教具等之製成品,應連同製成品照片及詳細說明書,每種各送一件,經複核無誤後,由教育部發給審定執照。
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 33 條預覽 ↗
本署收到支用機關以提存法院為由,檢同原支票並填具換發國庫支票申請書,經查核無誤後,得換發以提存法院名稱為受款人之國庫支票。
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 62 條預覽 ↗
出口車輛應向海關檢送下列文件,經審核無訛後,方准結關出口: 一、出口貨物艙單。 二、隨車服務人員名單。 三、車輛自用物品清單。 四、出境旅客申報單。 五、行程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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