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共 193 筆
家事事件法第 44 條預覽 ↗
聲明不服之救濟程序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 162 條預覽 ↗
緊急處置之聲明不服
刑事訴訟法第 167 條之 6預覽 ↗
異議之處分不得聲明不服
民事訴訟法第 88 條預覽 ↗
對訴訟費用聲明不服之限制
民事訴訟法第 458 條預覽 ↗
假執行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
民事訴訟法第 465 條預覽 ↗
不得上訴之規定(一)-未於第二審聲明不服
民事訴訟法第 438 條預覽 ↗
…牽涉該判決者,並受第二審法院之審判。但依本法不得聲明不服或得以抗告聲明不服者,不在此限。
行政訴訟法第 239 條預覽 ↗
…涉該判決者,並受最高行政法院之審判。但依本法不得聲明不服或得以抗告聲明不服者,不在此限。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11 條預覽 ↗
…人及辯護人對於審判長有關詰問聲明異議之處分,不得聲明不服,如其聲明不服,法院應即以裁定駁回之。 (刑訴法一六七之六)
非訟事件法第 27 條預覽 ↗
對於費用之裁定,不得獨立聲明不服。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29 條預覽 ↗
對於憲法法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
民事訴訟法第 333 條預覽 ↗
…經裁定為不當者,得為抗告;其以聲明為正當者,不得聲明不服。
非訟事件法第 79 條預覽 ↗
對於法院選任檢查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行政訴訟法第 279 條預覽 ↗
本案之辯論及裁判,以聲明不服之部分為限。
民事訴訟法第 503 條預覽 ↗
本案之辯論及裁判,以聲明不服之部分為限。
採購申訴審議規則第 27 條之 1預覽 ↗
…會於審議程序中所為程序上處置者,僅得於對審議判斷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之。
憲法訴訟法第 39 條預覽 ↗
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
法官法第 67 條預覽 ↗
再審之訴之辯論及裁判,以聲明不服之部分為限。
行政程序法第 99 條預覽 ↗
對於行政處分聲明不服,因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向無管轄權之機關為之者,該機關應於十日內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 前項情形,視為自始向有管轄權之機關聲明不服。
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第 4 條預覽 ↗
受理機關依前條第二項不予許可代理者,不得聲明不服。
預覽
最近修正的法規
異動條文近一年 980 次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