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 458 條(假執行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對第二審法院關於假執行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但依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為之裁判,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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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yyhan48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395
II 法院廢棄或變更宣告假執行之本案判決者,應依被告之聲明,將其因假執行或因免假執行所為給付及所受損害,於判決內命原告返還及賠償,被告未聲明者,應告以得為聲明。
III 僅廢棄或變更假執行之宣告者,前項規定,於其後廢棄或變更本案判決之判決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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