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民事訴訟法 第 482 條(得抗告之裁定)

快速跳轉

對於裁定,得為抗告。但別有不許抗告之規定者,不在此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482條規定,對於法院裁定原則上得為抗告,但法律別有不許抗告之規定者除外,抗告期間為10日。

Q · 法官的裁定我不服,可以抗告嗎?

原則上可以,但抗告期只有10天

依民事訴訟法第482條,對於法院的裁定原則上都可以抗告,除非法律有特別不許抗告的規定。要注意三道門檻:是否屬第483條的程序中裁定、是否屬第484條不得上訴三審案件的第二審裁定、是否屬第485條應改用異議的受命受託法官裁定。確認可以抗告後,須在裁定送達次日起10日的不變期間內,向原法院(不是上級法院)遞交抗告狀。

深度解讀

你打官司只能對『判決』上訴?這是讓很多人損失權利的誤會。法官在審理過程中做的各種『決定』(法律上叫『裁定』,和最終判決不一樣),原則上都能被挑戰。駁回你聲請傳喚的關鍵證人、命令你預納一筆訴訟費用、拒絕你提出的書證、裁定停止訴訟、假扣押凍結你的帳戶,這些都是裁定。本條說:裁定都能抗告,除非法律特別規定不行。知道這件事的人,在不利裁定當下就反擊,而不是吞下去等判決。『抗告期只有10天』這個細節,不知道的人連第一關都過不了。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4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1 則

立法沿革 3 版

本條有 3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民事訴訟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事訴訟法第 482 條規定:「對於裁定,得為抗告。但別有不許抗告之規定者,不在此限。」(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事訴訟法第 48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事訴訟法第 482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57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