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法規
共 137 筆
中華民國刑法第 342 條預覽 ↗
背信
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委託辦法第 8 條預覽 ↗
駛人員術科檢定考試官: 一、曾犯妨害考試、詐欺、背信或其他足認有影響執行檢定業務公正之罪且經判決確定者。 二、曾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者。
律師法第 7 條預覽 ↗
涉嫌犯最重本刑五年以上之貪污、行賄、侵占、詐欺、背信或最輕本刑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務部得停止審查其申請。但所涉案件經宣判、改判無罪或非屬本條所列罪者,不在此限
遙控無人機檢驗及操作人員測驗委託辦法第 10 條預覽 ↗
,由民航局註銷其資格: 一、曾犯妨害考試、詐欺、背信或其他足認有影響執行受委託業務公正之罪且經判決確定。 二、曾違反前條第一項規定。
當舖業管理規則第 4 條預覽 ↗
。 一、犯有詐欺、瀆職、強盜、竊盜、侵佔、贓物、背信等罪經判決確定者。 二、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或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三、申請許可之前三年以內,曾因違反本規則之規定被撤銷營
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範圍內公有土地委託民間經營管理實施辦法第 5 條預覽 ↗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受託人: 一、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 二、曾服公務虧空公款,經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 三、受破產之宣告
禮儀師管理辦法第 5 條預覽 ↗
妨害自由、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詐欺、背信、侵占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所定之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六條、第九條之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宣告
不動產估價師法第 4 條預覽 ↗
動產估價師證書: 一、曾因不動產業務上有關詐欺、背信、侵占、偽造文書等犯罪行為,受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受本法所定除名處分者。 三、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
地政士法第 6 條預覽 ↗
撤銷或廢止其地政士證書: 一、曾因業務上有詐欺、背信、侵占、偽造文書等犯罪行為,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裁判確定者。 二、受本法所定除名處分者。 三、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
理髮視聽歌唱及浴室業管理規則第 4 條預覽 ↗
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或違反工商管理法令,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三、曾服公務虧空公款,經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5 條預覽 ↗
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三、曾犯詐欺、背信、偽造文書、妨害秘密、重利罪,經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十年。 四、曾犯
無形資產評價人員及機構登錄管理辦法第 6 條預覽 ↗
記載或不齊備者。 三、曾犯偽造文書、侵占、詐欺、背信罪,經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三年者。 四、依第十二條規定受撤銷或廢止登錄證明
法人團體受委託辦理國際觀光行銷推廣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 5 條預覽 ↗
不得參加觀光署受託法人團體之甄選: 一、犯詐欺、背信、侵占罪,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宣告,經刑之執行完畢,尚未逾二年者。 二、犯貪污罪或瀆職罪,受刑之宣告,經刑之執行完畢,尚未逾三
遊說法第 11 條預覽 ↗
之刑確定未受緩刑宣告者。 四、犯刑法詐欺、侵占或背信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未受緩刑宣告者。
運動彩券管理辦法第 22 條預覽 ↗
犯偽造文書、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侵占、詐欺、背信、賭博、妨害電腦使用罪,經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十年。 三、未成年、無行為能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 37 條預覽 ↗
、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 二、犯詐欺、侵占、背信及貪污罪,經判刑確定。 三、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或未執行易科罰金。 四、受保安處分或感訓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第 12 條預覽 ↗
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曾犯詐欺、背信、侵占或貪污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刑確定。 三、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 四、受破產宣告或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經裁定
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 20 條預覽 ↗
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詐欺、背信或侵占罪,經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五年。 三、曾服公職,因貪污、瀆職罪經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三年。 四、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
金融主管機關受託統一管理信用合作社暫行辦法第 23 條預覽 ↗
第七款應呈由財政部處理。 理監事或經理人涉嫌侵佔背信或其他刑事責任者,應即移送法院偵辦。
所得稅法第 24 條之 3預覽 ↗
基準利率計算公司利息收入課稅。但公司如係遭侵占、背信或詐欺,已依法提起訴訟或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不予計算。 公司之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未收取利息,或約定之利息偏低者,除屬預支職工
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