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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共 49 筆
中華民國刑法第 284 條預覽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引水法第 35 條預覽 ↗
引水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第 301 條預覽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
動物保護法第 30 條之 1預覽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之: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十款規定,未達動物受傷狀況,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仍未改善…
精神衛生法第 50 條預覽 ↗
檢察機關辦理殺人或傷害案件,發現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疑似有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狀態,除依相關法規處理外,必要時,得協助其就醫。
海商法第 97 條預覽 ↗
碰撞之各船舶有共同過失時,各依其過失程度之比例負其責任,不能判定其過失之輕重時,各方平均負其責任。 有過失之各船舶,對於因死亡或傷害所生之損害,應負連帶責任。
鐵路法第 62 條預覽 ↗
鐵路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人死亡、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時,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之發生,如能證明非由於鐵路機構之過失者,對於人之死亡或傷害,仍應…
登山嚮導員授證辦法第 5 條預覽 ↗
曾犯下列罪名之一,經法院判決確定者,不得參加登山嚮導員之檢定: 一、妨害性自主罪。 二、殺人罪。 三、傷害罪,但屬過失犯者,不在此限。 四、遺棄罪。
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第 4 條預覽 ↗
鐵路行車或其他事故之發生,能證明非由於鐵路機構之過失者,對於受害人死亡或傷害之卹金或醫藥補助費,除事故之發生係出於受害人之故意或過失行為者不予發給外,其應酌給之…
民法第 654 條預覽 ↗
旅客運送人之責任
大眾捷運系統行車及其他事故卹金及醫療補助費發給辦法第 2 條預覽 ↗
大眾捷運系統非因營運機構過失發生行車及其他事故致非旅客被害人(以下簡稱被害人)死亡、傷害之卹金或醫療補助費發給,依本辦法之規定。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7 條預覽 ↗
請求保險給付或補償
大眾捷運法第 46 條預覽 ↗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旅客死亡或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事故之發生,非因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之過失者,對於非旅客之被害…
動物保護法第 30 條預覽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十款各款之一或第六條規定,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
公路法第 64 條預覽 ↗
汽車或電車運輸業遇有行車事故,致人、客傷害、死亡或財、物損毀、喪失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其事故發生係因不可抗力或因託運人或受貨人之過失所致者,不負損害賠…
中華民國刑法第 185 條之 4預覽 ↗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
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 4 條預覽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裁判資格之檢定: 一、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二、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27 條預覽 ↗
一二七 (勘驗應注意事項) 法院調查證據及犯罪情形,能勘者總以勘驗為妥,以期發現真實,不得以法文規定係「得實施勘驗」,輒將該項程序任意省略。勘驗應製作筆錄,…
汽車運輸業行車事故損害賠償金額及醫藥補助費發給辦法第 4 條預覽 ↗
汽車運輸業之車輛,因行車事故致人、客傷害或死亡,除因不可抗力不負損害賠償責任外,如能證明其事故之發生非由於其過失所致者,仍得依左列標準酌給喪葬或醫藥補助費: 一…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第 204 條預覽 ↗
投放毒物或混入妨害衛生物品於供公眾所飲之水源水道或自來水池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或重傷者比較故意傷害罪從重處斷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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