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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共 155 筆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9預覽 ↗
證券商出借有價證券之對象,以下列為限: 一、訂立委託買賣契約逾三個月以上者。 二、其他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或有價證券融資融券業務之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 三、其…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1 條預覽 ↗
本辦法依證券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2 條預覽 ↗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前項所稱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指證券商與其客戶、其他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借入或出借有價證券,並約定以同種類、同數量有…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3 條預覽 ↗
證券商申請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不低於票面金額,且財務狀況符合證券商管理規則之規定。 二、申請日前…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4 條預覽 ↗
證券商申請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書件,由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並轉報主管機關核准: 一、內部控制制度。 二、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5 條預覽 ↗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之主管及業務人員應經主管機關認可機構訓練並測驗合格。 前項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之業務人員得兼辦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及證券業務借貸款項之…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6 條預覽 ↗
本章所稱有價證券借貸交易標的,係指得為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價證券。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7 條預覽 ↗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應訂定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 前項內部控制制度應訂定瞭解客戶評估作業及徵信程序、辦理有價證券借貸作業手續、權責劃分、借貸交易額度控管及…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8 條預覽 ↗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之券源,以下列為限: 一、自有有價證券。 二、自證券交易所借券系統借入之有價證券。 三、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取得之融資買進擔保…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10 條預覽 ↗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其有價證券之用途以下列為限: 一、供客戶運用範圍: (一)委託證券商賣出。 (二)返還借券或證券權益補償。 (三)辦理認購(售)權證…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11 條預覽 ↗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擔保比率向借券客戶收取擔保品或由客戶提供銀行保證。 前項擔保品種類以下列為限: 一、現金。 二、中央登錄公債。 三…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12 條預覽 ↗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為借貸之標的或收受之擔保品: 一、設質之有價證券。 二、公司因買回、受贈、合併、營業受讓或其他原因取得之本公司股份…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13 條預覽 ↗
證券商出借有價證券所取得之證券擔保品,經借券客戶出具轉擔保同意書者,除作下列之運用外,不得移作他用,且應送存集中保管: 一、作為向證券交易所借券系統借券之擔保。…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14 條預覽 ↗
證券商出借有價證券所取得之現金擔保品,除作下列之運用外,不得移作他用: 一、作為向證券交易所借券系統借券之擔保。 二、作為向證券金融事業轉融通證券之擔保。 三、…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15 條預覽 ↗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應與客戶簽訂有價證券借貸契約,並開立有價證券借貸交易帳戶,每一客戶以開立一戶為限。 證券商應依客戶徵信結果,核定其客戶得借貸額度,並…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16 條預覽 ↗
有價證券借貸契約內容,至少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借貸期間。 二、手續費費率及以年百分率揭示之借券費率。 三、借券用途。 四、證券之保管、返還方式及提前返還條件。…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17 條預覽 ↗
有價證券借貸期間,自借貸交易成交日起算,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前項期限屆滿前,得經借貸雙方同意,展延借貸期間,其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並以二次為限。但不得要求變更…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18 條預覽 ↗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於借券客戶逾期未補繳擔保品差額,或逾約定期限未返還有價證券時,證券商應即處分擔保品。但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19預覽 ↗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於有價證券借貸契約存續期間,如遇天然災害或其他非常事故,致證券市場全部停止交易或停止某種證券之買賣,而未定恢復期限者,證券商應通知其…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20 條預覽 ↗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出借方未取得之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等,借券方應償還出借方,或由雙方協議以現金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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