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事訴訟法 第 289 條(囑託調查)

  1. 1.法院得囑託機關、學校、商會、交易所或其他團體為必要之調查;受託者有為調查之義務。
  2. 2.法院認為適當時,亦得商請外國機關、團體為必要之調查。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 289 條讓法院可囑託機關、學校、商會、交易所或團體進行專業調查,受託者有法定配合義務,對外國機構則以商請方式為之。

Q · 案件涉及我看不懂的專業,法院能找人來查嗎?

依民事訴訟法第 289 條,法院遇到超出法律專業的爭點(如建築品質、醫療過失、市場行情)時,可囑託機關、學校、商會、交易所或其他團體進行必要調查,且受託者有法定調查義務,不能任意拒絕。法院認為適當時,也能商請外國機關、團體協助,但對外國機構無強制力。

白話解讀

法官懂法律,但他不懂你的建築結構有沒有問題、你的會計帳冊是不是造假、那批進口藥品的成分是否合規。289 條解決的就是這個問題。法院可以把需要專業判斷的調查工作「外包」給學校、商會、交易所、政府機關或其他專業團體。而且這不是「請求幫忙」,是「囑託」:被囑託的機構有法定義務配合,不能拒絕。民國 89 年修法前,受託機構沒有明文的調查義務,常常拖延不回覆或敷衍了事。修法後加了「受託者有為調查之義務」,等於給法院一把催促的尚方寶劍。第二項更進一步,法院認為適當時可以「商請」外國機關或團體協助調查。用字從「囑託」變成「商請」,因為對外國機構沒有強制力。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 289 條為法院職權調查的外部協力規範:法院得囑託機關、學校、商會、交易所或其他團體進行必要之專業調查,受託者負有法定調查義務;對外國機關團體則以「商請」方式為之,無強制效力。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民訴 289 條囑託調查是什麼?

法院把超出法律專業的調查工作外包給機關、學校、商會、交易所或團體,受託者有義務配合。

Q2法院囑託調查跟我自己找的私人鑑定差在哪?

私人鑑定只是書證、法官可不採信;法院囑託調查由法院發函啟動、受託機構有法定義務,公信力高得多。

Q3受託機構可以拒絕法院的囑託嗎?

不能。第一項明定受託者有調查義務,但對外國機關團體採『商請』,無強制力。

Q4怎麼聲請法院囑託調查?

在書狀中具狀聲請囑託特定專業機構,並附上建議鑑定事項清單,引導調查方向。

Q5囑託調查等好幾個月沒回覆怎麼辦?

可閱卷確認囑託函已送出,再具狀請法院引用第 289 條催促,並搭配第 287 條聲請定期間。

Q6囑託外國機關調查可行嗎?

可,依第二項法院得商請外國機關團體調查,但流程慢且無強制力,屬正式司法途徑。

Q7囑託調查的報告法官一定要採信嗎?

不一定。調查結果是『參考』非『拘束』,最終法律判斷仍在法院。

Q8囑託調查跟鑑定(民訴 326)差在哪?

囑託調查對象是機關團體、含一般事實調查;鑑定是選任鑑定人就特定專門問題提供意見,兩者功能互補。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private_appraisalcourt_commission_289
法律性質書證(當事人提出)法院職權調查結果
公信力法官可不採信,對造易質疑中立性受託機構有法定義務、公信力高
啟動方式當事人自行委託付費法院發函囑託
受託方義務無對法院義務有為調查之義務(外國機構除外)
適用建議結論有利時可作佐證附呈爭點專業性高時主動聲請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民事訴訟法 第186条(調査の嘱託)
🇰🇷 韓國민사소송법 제294조(조사의 촉탁)
🇩🇪 德國ZPO § 273 Abs. 2 Nr. 2(Einholung amtlicher Auskünfte)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civile article 232(mesures d'instruction confiées à un technicien)
🇺🇸 美國Fed. R. Evid. 706(Court-Appointed Expert Witnesse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