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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09 條(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

  1. 1.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2.洩漏或交付前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於外國或其派遣之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3.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4. 4.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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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 109 條規範洩漏國防秘密罪,第一項一至七年,第二項對外國加重三至十年,預備陰謀犯亦罰二年以下。

Q · 預備犯刑法 109 條也會被抓嗎?

依刑法第 109 條第三項,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即你還沒真的把國防應秘密交出去,光是開始準備(蒐集資料、約定交付地點、討論報酬、學習加密通訊)或與他人陰謀洩漏,就已經構成犯罪。實務上調查局偵辦共諜案常於關鍵交付前收網,即以此項為依據。

白話解讀

這條是台灣最常出現在新聞的「共諜案」條文。它分成三個層次:第一項抓的是「把國防秘密洩漏給任何人」,一到七年;第二項加重到「洩漏給外國或其派遣之人」,三到十年;第三項最關鍵,「預備或陰謀」就入罪,兩年以下。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你還沒真正把資料交出去,光是開始準備、聯絡、討論,就已經是犯罪。近年台灣偵辦的退役將領洩密案、現役軍官涉共諜案,檢方最常引用的就是這條和相關條文。更要注意的是,「國防應秘密」的範圍比一般人想的寬:不只是戰術部署、武器性能,連部隊調動時程、通訊密碼、人事名單都可能算。對現役與退役軍人、國防承包商、涉密研究人員來說,這條法律不是抽象概念,是每天呼吸的空氣。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刑法第 109 條規範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建立三層處罰結構:第一項處罰洩漏或交付國防應秘密予任何人;第二項加重處罰洩漏予外國或其派遣之人;第三項將預備犯與陰謀犯入罪,使法律得以在實際損害發生前介入。本條為台灣偵辦間諜與共諜案件的核心條款。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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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麼樣的資訊算「國防應秘密」?

法條沒有列表,實務上由國防部相關機關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和國防法規認定。範圍比一般人想的寬,不只作戰計畫、武器性能,還包括部隊編裝、調動時程、通訊密碼、涉密人員名單、演習細節、甚至某些設施的位置和功能。判斷關鍵是這些資訊如果洩漏,是否會損害國家防衛利益。

Q2跟對岸網友聊自己的軍中生活會不會有事?

看你聊的內容。泛泛的生活瑣事通常不會,但如果涉及部隊番號、駐地、長官姓名、裝備配置、演訓時程,就可能落入本條。更危險的是,一旦對方被認定為「外國或其派遣之人」,罪名直接跳到第二項的三到十年。就算你堅持自己只是閒聊,檢方只要能證明你「知道或應該知道」對方是情報人員,預備犯的第三項就能適用。

Q3預備犯到底要做到什麼程度才算?

實務上認定的門檻比你想的低。只要你開始蒐集涉密資料、跟對方約定交付方式、討論報酬、學習如何避開監控、準備加密通訊工具,這些行為都可能被認定為預備或陰謀。重點是有沒有明確的「為了洩密而準備」的外部行為,不是只停留在腦中的想法。

Q4刑法 109 條是什麼?

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建立三層處罰:第一項一至七年(任何人)、第二項三至十年(外國或派遣之人)、第三項預備陰謀犯兩年以下。

Q5「國防應秘密」是什麼?

由國防部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認定,含作戰計畫、部隊調動、通訊密碼、涉密人員名單、演習細節,範圍比一般人想的寬。

Q6預備犯是什麼意思?

為實行特定犯罪而為的準備行為,尚未著手實行。刑法 109 條第三項將其入罪,最重兩年以下。

Q7共諜罪和洩密罪差在哪?

「共諜罪」是俗稱,法律上沒有此罪名;偵辦共諜案實際引用的是刑法 109、111 條、國家機密保護法 32 條、國家安全法等多條規定。

Q8被調查局約談涉嫌違反 109 條怎麼辦?

立刻停止所有相關通訊但絕對不銷毀證據,第一次偵訊前必須委任熟悉國安案件的律師。

Q9刑法 109 條怎麼證明自己沒洩密?

保留完整通訊紀錄、與對方接觸前已書面通報單位保防或調查局、會議錄音、行程證明,證明意圖與知情程度。

Q10刑法 109 自首減刑要怎麼用?

依刑法第 62 條,於偵查機關發覺前主動向司法機關陳述犯罪事實並接受裁判,得減輕其刑,預備階段自首效益最大。

Q11國安案件律師費要多少?

國安案件律師費通常 30 萬起跳,重大共諜案 80-150 萬,因為案件敏感、卷證龐大、需要熟悉國安實務的律師。

Q12刑法 109 vs 國家機密保護法 32 條哪個重?

國家機密保護法 32 條為特別法優先適用,最重死刑或無期徒刑,遠重於刑法 109 條,實務上對「核定」之國家機密案件採用 32 條。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自衛隊法第 96 条の 2(防衛秘密の漏えい等)/特定秘密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第 23 条
🇰🇷 韓國형법 제98조(간첩죄)/군사기밀 보호법 제13조
🇨🇳 中國刑法第 111 條(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
🇩🇪 德國StGB § 94 (Landesverrat) und § 95 (Offenbaren von Staatsgeheimnissen)
🇫🇷 法國Code pénal articles 411-6 à 411-8 (livraison d'informations à une puissance étrangère)
🇺🇸 美國18 U.S.C. § 794 (gathering or delivering defense information to aid foreign government); 18 U.S.C. § 798 (disclosure of classified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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