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109 條(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洩漏或交付前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於外國或其派遣之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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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wei1217
16 days ago
司法類科
預備或陰謀犯
chaichai
2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134!!!
chaichai
2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132條比對!!!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