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153 條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煽惑他人違背法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153條規定,公然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煽惑他人犯罪或抗拒合法命令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Q · 在社群上叫別人去揍人、卻沒人真動手,算犯罪嗎?
依刑法第153條,只要以文字、圖畫、演說或其他方法「公然」煽惑他人犯罪或抗拒合法命令,行為人即構成本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本罪是抽象危險犯,被煽惑者有沒有真的去犯罪、犯罪有沒有既遂,都不影響本罪成立。實務上常見於 FB / Threads / PTT 公開貼文,鍵盤發言越激越接近這條紅線。
白話解讀
你在網路上留言「大家一起去砸他家」,就算沒人真的去砸,你已經可能踩到這條線。這條法律處罰的不是「犯罪」本身,而是「公開叫別人去犯罪或違法」的行為。關鍵字是「公然」:在你自己的 LINE 群組跟三五好友抱怨不算,但在公開的 FB、IG、PTT、Threads 貼文就是。更狠的是,被煽惑的人「有沒有真的去做」不影響你的罪責,你講出口、貼出去的那一刻,罪就成立了。很多人以為「我只是情緒發言,又沒人真的聽」可以脫身,法官不會這樣看。這條在言論自由和公共秩序之間劃出的那條線,比你想的低很多。
法律定性
刑法第153條規範「公然煽惑他人犯罪罪」,屬於抽象危險犯與妨害秩序罪章節的核心條文。行為人只要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在公開場合呼籲他人犯罪、違背法令或抗拒合法命令,無論被煽惑人是否實際付諸行動,均構成本罪。立法目的在於阻斷犯罪意念的公開擴散,劃定言論自由與公共秩序的界線。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煽惑他人犯罪罪是什麼?▾
公開呼籲他人犯罪或抗拒合法命令,即構成本罪,不需要對方真的去做。
Q2什麼叫『公然』?▾
不特定多數人能看到或聽到的場合,FB/IG/Threads 公開貼文都算。
Q3私訊或加密群組罵人也算煽惑嗎?▾
通常不算,因為不符合『公然』要件,但開放加入的群組可能被認定為公開。
Q4轉貼煽動文需要負責嗎?▾
單純轉貼不一定,若加上附和、鼓吹文字,可能被認定為共同煽惑。
Q5煽惑罪會被關嗎?▾
最重2年有期徒刑,初犯通常易科罰金或緩起訴。
Q6煽惑罪和教唆犯差在哪?▾
教唆對特定人、有具體犯罪計畫;煽惑對不特定多數人、不需要具體計畫。
Q7抗議現場喊衝破封鎖線會構成嗎?▾
可能,但前提是警方命令必須合法,命令違法則不成罪。
Q8煽惑罪追訴期多久?▾
依刑法第80條最重本刑為2年有期徒刑,追訴權時效為20年。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rows |
|---|---|
| 煽惑罪 (刑153) vs 教唆犯 (刑29) | [ { "key": "對象", "left": "不特定多數人", "right": "特定個人或群體" }, { "key": "犯罪計畫", "left": "不需具體計畫", "right": "需具體犯罪計畫" }, { "key": "結果", "left": "抽象危險犯,不問結果", "right": "結果犯,須被教唆人著手實行" }, { "key": "刑度", "left": "2年以下、3萬元以下", "right": "依所教唆之罪論處" } ]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