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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76 條(準放火罪)

故意或因過失,以火藥、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爆裂物,炸燬前三條之物者,準用各該條放火、失火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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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 176 條為準放火罪,故意或過失以爆裂物炸燬建物者,準用放火罪、失火罪之刑度。

Q · 用瓦斯桶或火藥炸毀建物,跟放火罪刑度一樣嗎?

依刑法第 176 條,故意或因過失,以火藥、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爆裂物,炸燬第 173 條至第 175 條所列之物者,準用各該條放火、失火之規定。也就是說,故意爆炸住宅最重無期徒刑、過失爆炸住宅最重一年,刑度與用火完全對等。本條設計目的是堵住「非用火」工具的漏洞,讓法律看的不是工具,而是製造的公共危險程度。

白話解讀

放火要燒東西,法律有一整套規定。但如果不是用火,而是用瓦斯、火藥、電氣炸的呢?立法者想到了這個漏洞,寫下這條。它的邏輯很簡單:用爆裂物炸毀建築物、車輛或其他東西造成的危險,跟放火一樣嚴重,所以直接「準用」放火的規定,刑度完全一樣。這條的存在讓你明白一件事:在公共危險罪的世界裡,法律看的不是你用什麼工具,是你製造了多大的危險。用打火機燒和用瓦斯桶炸,在法律上是同一件事。而且這條特別寫了「故意或過失」都算,意思是就算你只是粗心導致爆炸,照樣會被用放火罪的刑度處罰。

法律定性

刑法第 176 條為準放火罪,屬公共危險罪章之補位規範。本條將以火藥、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爆裂物炸燬建築物、交通工具及其他物品的行為,準用第 173 條至第 175 條放火罪、失火罪之刑度。故意爆炸與過失爆炸均成立犯罪,本條之核心在於擴張公共危險罪的客體涵蓋範圍,將「爆炸」與「放火」在法律評價上完全等同。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法第 176 條準放火罪是什麼?

以爆裂物炸燬建物或交通工具,準用放火罪刑度,故意過失皆成立。

Q2瓦斯爆炸算放火罪嗎?

若致生公共危險,依刑法 176 準用放火罪或失火罪,看故意或過失。

Q3過失引發爆炸要關幾年?

準用第 173 條第 2 項失火罪最重一年、第 174 條第 3 項最重六月。

Q4本條的爆裂物包含哪些?

火藥、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爆裂物,瓦斯桶、化學氣體都算。

Q5準放火罪跟槍砲條例第 7 條差在哪?

176 處罰炸燬行為,槍砲 7 條處罰製造販運持有爆裂物。

Q6炸自己家算犯罪嗎?

要看有無致生公共危險,純粹自家內部不影響他人不一定成立。

Q7準放火罪追訴時效幾年?

故意準放火罪最重無期徒刑,追訴權時效 30 年;過失犯 10 年。

Q8本條的最重刑度是多少?

故意炸燬現住建物準用第 173 條第 1 項,最重無期徒刑。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項目故意刑度過失刑度致生公共危險要件
準用第 173 條(現住建物)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萬元以下罰金不需另證明(抽象危險犯)
準用第 174 條(非現住建物)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他人所有物毋庸證明、自己所有物需證明致生公共危險
準用第 175 條(其他物)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他人)/三年以下(自己)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全部需證明致生公共危險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法第 117 条(激発物破裂罪)
🇰🇷 韓國형법 제172조(폭발성물건파열죄)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 114 條、第 115 條(爆炸罪)
🇩🇪 德國StGB § 308(Herbeiführung einer Sprengstoffexplosion)
🇫🇷 法國Code pénal article 322-6(destruction par moyen explosif ou incendiaire)
🇺🇸 美國18 U.S.C. § 844(i)(destruction by explosive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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