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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第 17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漏逸或間隔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氣體,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2.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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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漏逸或間隔」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氣體,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 177與173刑度差很多 被告律師可能會想辦法最多成立177而不是173 例如被告與其妻吵架而抱著瓦斯桶洩出一點瓦斯揚言點燃同歸於盡,律師「反詰問」證人兼被告妻子: 被告當時手持瓦斯桶,現場有沒有打火機等可以點燃的東西? 你們之前是不是常常吵架?他有沒有也抱著瓦斯桶過?有點燃過嗎? 這間房子是誰的?當初是他花自己的錢買的嗎? 》沒有點燃的動機 II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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