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圖供行使之用,而製造違背定程之度量衡,或變更度量衡之定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重點摘要刑法第 206 條規範製造或改造違背法定規格度量衡器具,意圖供市場使用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Q · 市場上的秤不準,是製造的人有罪還是攤商有罪?
製造改造的人有罪,攤商另條(208)。
依刑法第 206 條,「意圖供行使之用」而製造或改造違背定程的度量衡器具,最重判一年有期徒刑。本條打的是源頭製造者;攤商使用偽秤是第 208 條(行使罪),販賣偽秤是第 207 條。三條分工:製造→販賣→行使,立法者用「鏈式打擊」策略防範市場誠信淪陷,砍源頭比抓使用者效率高十倍。
你去市場買菜,老闆的秤明顯比你家的廚房秤多顯示了 50 公克。你心裡嘀咕一下,付錢走人。你不知道的是,在背後支撐你那個「嘀咕」的,是一條真實的刑法條文。製造一台「故意不準」的秤,或把一台原本準的秤動手腳讓它變不準,只要意圖是給人拿去做生意用,這就是犯罪。最重一年有期徒刑。你可能覺得這條八百年沒人用了,但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市場誠信的最後一道防線。重點是:被罰的不是用秤的攤商,是「製造或改造」這台秤的人。攤商用是另一條罪(第208條)。這條打的是源頭。
刑法第 206 條為偽造度量衡罪章源頭條,規範製造或變更違背法定規格度量衡器具的刑事責任。本罪保護法益為市場交易誠信與計量公平,採「意圖犯」設計:主觀上必須具備「供行使(市場流通)之用」的意圖,客觀上完成製造或變更行為即既遂,不待實際使用或造成損害。最重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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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效率低。直接管道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他們有專責檢測量具是否合規的單位(度量衡法相關規定)。本條罰的其實是秤的製造或改造者,攤販使用不準秤是另一條(第208條)。內行人提示:標檢局接到檢舉會主動稽查,這是最快讓不準秤退出市場的方法,比刑事告訴有效得多。
不算。本條的關鍵是「意圖供行使之用」,意思是要拿去做交易使用。你改自己家裡的秤拿來秤食材或做實驗,沒有「行使」的意圖,不成立本罪。但如果你改完拿去夜市用,或賣給夜市攤商,意圖成立就有問題了。內行人提示:「行使」在法律上是針對不特定人或多數人的交易行為,純粹自用或私人贈與不算。
規範製造或改造不準確度量衡器具供市場使用的刑責,最重判一年有期徒刑,屬偽造度量衡罪章源頭條。
違反度量衡法所定法定規格、允差範圍的秤具、量器、油槍、計量泵等計量器具。標檢局有專責檢定。
206 條保護市場誠信(不待損害發生即既遂),詐欺罪須有財產損害結果。一個事件可能同時成立兩罪。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2019 年修法將罰金從 300 元提高三十倍至 9,000 元。
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舉,附上交易單據與對照秤量。標檢局有專業複秤設備,比直接報警快。
從交易模式、客戶身分(是否為商家)、特殊規格訂單、價格異常、客製化記錄等客觀證據推斷。
不能。若明知客戶會拿去做生意還改造,意圖供行使之用即成立。客戶要求只影響量刑,不影響成罪。
保留每筆訂單客戶身分與訂購規格證明,主動下架可疑訂單,向標檢局自首是減刑重要籌碼。
206 條罰製造改造者(最重一年),207 條罰販賣者(最重六月)。同樣要「意圖供行使之用」要件。
206 條罰製造者(一年以下),208 條罰使用者攤商(罰金為主,業務犯加重)。三段式打擊各司其職。
| 比較面向 | 刑法206條 | 刑法207條 | 刑法208條 |
|---|---|---|---|
| 處罰對象 | 製造或變更定程者 | 販賣違背定程者 | 行使違背定程者 |
| 主觀要件 | 意圖供行使之用 | 意圖供行使之用 | 行使行為本身 |
| 刑度上限 |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六月以下有期徒刑 | 九千元以下罰金(業務犯加重) |
| 罰金上限 | 九千元 | 九千元 | 九千元 |
| 立法策略 | 砍源頭 | 切流通 | 罰末端 |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製造違背定程之度量衡,或變更度量衡之定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製造違背定程之度量衡,或變更度量衡之定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立法理由本罪於民國七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後並未修正,爰依刑法施行法第一條之一第二項本文規定將罰金數額修正提高三十倍,以增加法律明確性,並使刑法分則各罪罰金數額具內在邏輯一致性。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製造違背定程之度量衡,或變更度量衡之定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本罪於民國七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後並未修正,爰依刑法施行法第一條之一第二項本文規定將罰金數額修正提高三十倍,以增加法律明確性,並使刑法分則各罪罰金數額具內在邏輯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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