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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19 條(沒收之特例)

偽造之印章、印文或署押,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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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 219 條規定偽造印章、印文、署押不問所有權一律沒收,是沒收制度絕對例外,善意第三人亦無例外。

Q · 偽造印章不是我的,會被沒收嗎?

依刑法第 219 條,偽造之印章、印文或署押,不論現在誰持有、不論持有人是否知情,法院一律沒收。這是沒收制度極少數的絕對例外,立法目的是清除社會危險源,而非懲罰持有人。善意第三人的損失只能透過民事訴訟向偽造者或出賣人求償,國家不提供補償。

白話解讀

刑法裡有一條罕見的規定:沒收不需要經過所有權人同意,也不管那顆印章屬於誰。這就是這條。一般的沒收有個基本原則:只能沒收被告或共犯的東西,不能碰無辜第三人的財產。但這條打破這個原則。只要那顆印章、印文、署押是偽造的,不管它現在在誰手上、不管那個人知不知情、不管他有沒有犯罪,法院一律沒收。為什麼立法者要開這個例外?因為偽造物本身就是犯罪工具,只要它還存在於世界上,就有可能被再次使用、再次製造損害。這條的本質是「清除危險源」,不是懲罰誰。讀懂這條你會發現一件事:如果你手上有一份文件,其中的印章後來被認定為偽造,就算你是完全的善意第三人,那顆印章還是會被沒收。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刑法第 219 條為沒收特例規定,凡偽造之印章、印文或署押,不問所有權歸屬於犯人或第三人,法院一律應沒收。本條打破刑法第 38 條沒收以犯人所有物為原則的一般規定,立法理由在於偽造物本身即構成持續性社會危險,存在於世間即可能再次造成損害。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偽造印章為什麼一定要沒收?

立法目的是清除社會危險源,偽造物存在即可能再次造成損害,故不問所有權強制沒收。

Q2我不知情買到偽造印章會被沒收嗎?

會。本條明文「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善意持有亦無例外,只能回頭民事求償出賣人。

Q3沒收後我能申請國家補償嗎?

不能。本條無國家補償機制,須向偽造者或出賣人提起民事訴訟。

Q4偽造印章罪和沒收特例有什麼關係?

本條附隨於刑法 217、218 偽造印章主罪,主罪成立時沒收為必然結果。

Q5善意第三人遇到本條怎麼辦?

保留購買憑證、向警方報案、同時對出賣人提起民事求償,勿試圖隱匿偽造物。

Q6沒收的程序是怎麼進行的?

法院於主罪判決時一併諭知沒收,附隨於主罪判決執行,無獨立程序。

Q7偽造印章鑑定費用是多少?

印章鑑定費用約數千元,在高價交易(不動產、古董)中是重要的事前防禦。

Q8本條和刑法第 38 條一般沒收有什麼差別?

38 條沒收以犯人所有物為原則並有裁量空間,本條是強制例外,不問所有權一律沒收。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featuregeneral_38special_219
沒收依據刑法第 38 條刑法第 219 條
所有權限制原則限犯人或共犯所有不問所有權歸屬
善意第三人保護受保護不受保護
法院裁量空間部分裁量強制義務
國家補償機制
適用客體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犯罪所生之物偽造之印章、印文、署押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日本刑法第 19 条第 1 項第 1 号(犯罪行為を組成した物の没収)+ 第 19 条の 2(追徴)
🇰🇷 韓國대한민국 형법 제48조(沒收)+ 제238조(공인 위조)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 64 條(違禁品沒收)+ 第 280 條(偽造印章罪)
🇩🇪 德國StGB § 74a(Erweiterte Einziehung)+ § 267(Urkundenfälschung)
🇫🇷 法國Code pénal article 131-21 alinéa 5(confiscation des objets ayant servi à commettre l'infraction)+ article 441-1(faux)
🇺🇸 美國18 U.S.C. § 506(counterfeiting)+ § 982(criminal forfei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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