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255 條
- 1.意圖欺騙他人,而就商品之原產國或品質,為虛偽之標記或其他表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 2.明知為前項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自外國輸入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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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刑法第 255 條規範商品原產國與品質虛偽標記罪,意圖欺騙他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萬元以下罰金,明知販賣、陳列、輸入者亦同。
Q · 網拍寫「日本直送」實際是台灣貨會被告嗎?
依刑法第 255 條第一項,意圖欺騙他人就商品原產國或品質為虛偽標記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網拍店主把台灣貨標示為「日本直送」即落入射程。第二項把「明知販賣」「陳列」「輸入」者納入相同刑度,中盤商與通路也無法卸責。本罪非告訴乃論,檢察官可主動偵辦。
白話解讀
這條處理的不是商標,是「產地」和「品質」的謊言。你買台灣製的米結果是進口米改標籤,你買標榜「有機」的菜結果是慣行農法,這些都踩在這條線上。關鍵在「意圖欺騙他人」加「虛偽標記」兩個要件同時成立。比起前一條(254)只罰錢,這條可以關一年,因為立法者認為「原產地/品質詐欺」不只是傷害品牌,它騙的是消費者對食物、對來源、對信任的基本判斷。第二項把通路商也拉下水:就算不是你標的假,只要你「明知是假的還賣」,罪責跟標的人一樣重。日月潭茶葉商、夜市小農、網路賣家,這條的射程比你想的廣很多。
法律定性
刑法第 255 條為妨害農工商罪章下之虛偽標記商品罪規定,建立兩種獨立構成要件:第一項處罰意圖欺騙他人就商品原產國或品質為虛偽標記之製造端,第二項處罰明知為虛偽標記商品仍販賣、陳列或輸入之通路端。本條保護法益為市場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對產地品質之信任,與商標權保護的姐妹條文 254 條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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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刑法 255 條是什麼?▾
刑法 255 條是妨害農工商罪章下的虛偽標記商品罪,處罰兩種行為:第一項是製造端故意把假產地或假品質標在商品上欺騙消費者;第二項是通路端明知是假的還販賣、陳列或輸入。兩項刑度相同: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內行人提示:本罪非告訴乃論,被害人沒撤告權,檢察官只要起訴就走到底。
Q2虛偽標記商品罪會關幾年?▾
最重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實務上初犯且被害金額不大的案件多以緩起訴附條件處分(如支付公庫、義務勞務)了結,但有前科或被害人多的會起訴。內行人提示:刑事責任之外還有行政罰(食安法、商品標示法)和民事求償(消保法 22 條),三條戰線同時跑壓力最大。
Q3中盤商不知是假的也會罰嗎?▾
第二項要求「明知」,真的不知道且盡了合理查驗義務不成立本罪。但「合理查驗」標準依專業程度而異:專業進口商標準比一般雜貨店高。內行人提示:留下進貨 email、line 對話、供應商產地證明、自己送的抽驗報告,是「不明知」最硬的證據。沒留紀錄的人在法庭上會被檢方擊潰。
Q4網拍店主寫「日本直送」實際是台灣貨會違法嗎?▾
落入刑法 255 條第一項射程。「日本直送」是對商品原產國的表示,與實際不符且能證明意圖欺騙就成立。內行人提示:實務上檢警會調網頁截圖、社群貼文、廣告投放紀錄、進貨憑證做比對。一旦比對成立,店主常同時面對食安法、公平法、消保法、刑法 255 條四條戰線。
Q5怎麼證明對方有故意欺騙?▾
看三件事:標示與實際的落差程度(差越多越能證明非筆誤)、業者過往廣告與行銷文宣(是否反覆強調該產地)、進貨與標示流程(是否設計成「明知卻仍標」的 SOP)。內行人提示:檢察官對「故意」的認定門檻比想像低,「不可能不知道」就會被推定為故意。被告抗辯「我不知道」要拿出反證,不是嘴巴說了算。
Q6刑法 255 跟食安法哪個重?▾
食安法 49 條重得多:攙偽假冒食品最高七年徒刑加八千萬罰金,刑法 255 條只有一年加三萬。食品案件檢方優先用食安法起訴。但兩條可以同時成立(想像競合或數罪併罰),所以同一行為可能被兩條夾擊。內行人提示:非食品的產地造假(如商品、化妝品、衣物)食安法不適用,刑法 255 是主戰場。
Q7店招、口頭介紹、網頁文案的虛偽表示也算嗎?▾
都算。「為虛偽之標記或其他表示」涵蓋一切表示行為:包裝標籤、店招、DM、菜單、口頭介紹、網頁文案、社群貼文。實務上網頁截圖是最常見的呈堂證據。內行人提示:很多業者以為「包裝上沒寫就沒事」,結果蝦皮商品頁、IG 限動、line@ 文宣全部被截圖列證,最後敗在「其他表示」這個包山包海的概念。
Q8「有機」「MIT」這類字眼能隨便用嗎?▾
不能。「有機」在農產品標示上有法定定義(需有機認證),亂用是虛偽表示;「MIT」是 Made In Taiwan 微笑標章,未通過認證亂用同樣構成虛偽表示。內行人提示:產地形容詞每個字的法律意義差很多:「台灣製造」要求最終實質轉型在台灣、「台灣包裝」只要求包裝在台灣、「台灣品牌」更寬。用錯字就是這條的射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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