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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86 條

  1. 1.對於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 2.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3. 3.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前二項之罪者,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4. 4.對於七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5. 5.對於七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6. 6.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7. 7.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第二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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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 286 條凌虐幼童罪為危險犯,不需實害結果,客觀上足以妨害身心發育即成立,最重得處死刑。

Q · 沒打到瘀青、只是冷暴力,會構成凌虐幼童罪嗎?

依刑法第 286 條,凌虐幼童罪是危險犯而非結果犯,行為客觀上足以妨害兒少身心健全或發育即成立,不需要實際造成傷害。長期辱罵、孤立、剝奪基本需求、過度體能要求等冷暴力或精神虐待都在射程內。對未滿七歲幼童犯本罪加重二分之一,致死最重可處死刑。

白話解讀

你以為「凌虐兒童」是那種把小孩打到送醫的極端事件?法律的標準比你想的寬很多。最高法院說得很清楚:只要你的行為「在客觀上足以妨害」孩子的身心健全或發育,不需要真的造成傷害,這條罪就成立了。長期辱罵、關小黑屋、不給吃飯當處罰、強迫做超齡訓練,這些都可能踩線。2025 年的最新修法又加了一層:對未滿七歲的幼童下手,刑度直接加重二分之一;如果致死,最重可以判死刑。這條法律背後的邏輯是:七歲以下的孩子是「弱勢中的弱勢」,國家必須替他們站出來。如果你是老師、保母、托嬰中心員工,這條的射程範圍涵蓋你每一天的工作細節。

法律定性

刑法第 286 條凌虐幼童罪為危險犯性質之兒少保護核心條文,對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或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全或發育之行為即成立。立法演進中保護對象由「未滿十六歲」擴大至「未滿十八歲」、客體由「身體自然發育」擴大至「身心健全」、並針對未滿七歲幼童及致死、致重傷結果設加重類型,反映國家逐步收回家內管教不可介入之傳統默契。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法 286 條是什麼?

規範凌虐未滿十八歲者罪,是危險犯不需實害結果,最重可判死刑。

Q2什麼行為會構成凌虐幼童罪?

長期辱罵、關小黑屋、剝奪基本需求、強迫超齡訓練等冷暴力都在射程內。

Q3凌虐幼童罪刑度多重?

基本 6 個月至 5 年;對未滿 7 歲加重 1/2;致死最重死刑。

Q4怎麼通報疑似虐童?

撥打 113 保護專線或直接報警 110,責任通報人員 24 小時內必通報。

Q5凌虐幼童罪要告訴乃論嗎?

不是。本罪屬非告訴乃論,檢警知悉即須偵辦,被害人家屬無法撤告。

Q6民法懲戒權刪除後,父母還能體罰嗎?

親權必須在合理範圍內,超過即可能構成凌虐,無「管教」豁免。

Q7托嬰中心被通報虐童老師會怎樣?

未滿七歲幼童加重 1/2,初犯也可能實刑,且面臨機構連帶民事責任。

Q8凌虐幼童罪追訴期多長?

基本罪 20 年,致死罪 30 年(刑法第 80 條依最重本刑計算)。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scenariopunishmentaggravationdeath_consequence
對 7 歲以上未滿 18 歲基本凌虐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對未滿 7 歲基本凌虐9 月以上 7 年 6 月以下(加重 1/2)加重 1/2死刑、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 7 歲以上意圖營利凌虐5 年以上有期徒刑 + 300 萬以下罰金結合營利目的12 年以上或無期徒刑
對未滿 7 歲意圖營利凌虐7 年 6 月以上 + 300 萬罰金加重 1/2 + 營利死刑、無期徒刑或 12 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児童虐待の防止等に関する法律 第 3 条 + 刑法 第 220 条(逮捕監禁罪)
🇰🇷 韓國아동학대범죄의 처벌 등에 관한 특례법 + 형법 제 273 조(학대죄)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260 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 德國StGB § 225(Misshandlung von Schutzbefohlenen)
🇫🇷 法國Code pénal Article 222-14(Violences habituelles sur mineur de quinze ans)
🇺🇸 美國NY Penal Law § 260.10(Endangering the welfare of a child)+ federal CAPTA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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