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325 條(普通搶奪罪)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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