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4 條(隔地犯)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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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chiang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解釋上含「中間地」
「不論國內刑法是否處罰該行為之動機、決意及預備行為,仍均屬刑法第四條所稱之『犯罪之行為』」此見解過度擴張,有違反罪刑法定原則之嫌。(98台上7532)
vin0311
4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行為與結果為隔地犯,而行為是以動機為始的全階段
merted
4 years ago
司法類科
孫安佐自拍影片事件(美國槍枝)
kagame430
4 years ago
高普初考
行為地和結果地是一樣的
A和B同一國人
(例子:A在甲地寄有毒物品給於在本國的B導致B死亡⋯⋯適用本國法)
為隔地犯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