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66 條(有期徒刑、拘役、罰金之減輕方法)
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減輕者,減輕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同時有免除其刑之規定者,其減輕得減至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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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刑法第 66 條規定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減輕時最多減至二分之一;若同時有免除其刑規定,得減至三分之二。
Q · 減輕其刑是不是刑期直接打對折?
依刑法第 66 條,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的減輕是「減輕其刑至二分之一」,關鍵是「至」字——二分之一是上限不是固定折扣,法官可在 0 到 50% 區間內依個案情狀裁量。但書另開一道門:若同時有「免除其刑」規定,減輕得放寬到三分之二(最多扣掉 2/3、剩 1/3)。
白話解讀
「減輕其刑」是刑事判決裡出現頻率最高的四個字之一,但多數人從沒搞懂它到底怎麼算。這條告訴你答案: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的減輕,最多減到一半。注意關鍵字是「至二分之一」,不是「減二分之一」。這個「至」字是一個上限,意思是法官可以減 10%、減 30%、減到最多 50%,由他在這個區間裡斟酌。很多人以為「減輕其刑」就是自動打對折,其實對折是天花板,不是必然結果。但書開了另一道門:如果同時有免除其刑的規定(例如某些自首或和解的特殊條款),法官可以減到三分之二。為什麼?因為既然法律連「整個免除」都允許了,當然也可以選擇一個接近免除的減輕幅度,這比單純減一半更輕。所以下次看到判決書寫「依法減輕其刑」,不要自動腦補成「刑期打對折」,那只是最大值。
法律定性
刑法第 66 條為刑罰減輕方法的計算規定: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減輕時以減至二分之一為上限,由法官在上限內裁量;當同一行為另有免除其刑之規定時,減輕幅度得放寬至三分之二,形成多層次的減輕結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減輕其刑是打對折嗎?▾
不是,二分之一是上限,法官在區間內裁量。
Q2罰金可以依刑法 66 條減輕嗎?▾
可以,罰金明列在減輕範圍,最多減至二分之一。
Q3但書的減至三分之二是什麼意思?▾
最多扣掉原刑期三分之二、剩三分之一,僅在同時有免除其刑規定時適用。
Q4自首一定減一半嗎?▾
不會,自首是得減輕事由,減幅仍受第 66 條上限規範並由法官裁量。
Q5減輕其刑跟酌量減輕一樣嗎?▾
不同,酌減(第 59 條)是裁判上減輕,第 66 條是減輕的計算方法。
Q6減幅由誰決定?▾
法官在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上限內依個案情狀裁量。
Q7拘役也能減輕嗎?▾
能,拘役與有期徒刑、罰金同列,最多減至二分之一。
Q8怎麼爭取較大的減幅?▾
在量刑辯論提出初犯、悔意、和解等情狀,說服法官把減幅推向上限。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項目 | 性質 | 減幅 | 決定者 |
|---|---|---|---|
| 減輕方法(§66) | 減輕的計算上限 | 至 1/2(但書至 2/3) | 法官裁量 |
| 酌量減輕(§59) | 裁判上減輕事由 | 依 §66 計算 | 法官認情堪憫恕 |
| 免除其刑 | 完全不科刑 | 100% | 符合法定免除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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