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憲法法庭
列出 25 件
關鍵字命中25
115年審裁字第1145號
115.06.24審查裁定
奠白包包裝訴狀轉送告訴人之行為,即推定聲請人具有恐嚇故意,實質免除檢察官舉證責任,轉由聲請人承擔證明自己無罪,該判決之推理過程逸脫刑事訴訟法第155條論理法則及第161條無罪推定原
114年審裁字第926號
114.08.22審查裁定
聲請人為恐嚇案件聲明疑義,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
114年審裁字第434號
114.04.30審查裁定
,是否起初即有意或另行起意將兇器作為強暴、脅迫、恐嚇等違反被害人意願方法之工具,均在所不問等理由,維持第一審論處聲請人犯攜帶凶器強制性交未遂罪刑之判決,並駁回聲請人在第二審之上訴。
114年審裁字第35號
114.01.08審查裁定
聲請人因恐嚇案聲明疑義案件,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
113年審裁字第391號
113.06.04審查裁定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為告訴恐嚇得利案件,不服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駁回再議之處分,聲請准許提起自訴,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聲自字(聲請人誤植為聲字)第15號刑事裁
113年審裁字第319號
113.04.07審查裁定
上訴,經系爭判決二以其上訴無理由而駁回,且就所犯恐嚇危害安全罪部分不得上訴第三審,是本件聲請,應以系爭判決二為確定終局判決,合先敘明。核聲請意旨所陳,係就系爭判決二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112年審裁字第1915號
112.11.11審查裁定
聲請人因恐嚇取財等案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112年審裁字第1145號
112.05.01審查裁定
款規定(下稱系爭規定),就同樣觸犯刑法第346條恐嚇罪而第二審判決結果為有罪者,區分案件第一審判決結果為有罪或其他種類判決,不給予前者上訴最高法院之機會,牴觸憲法第7條平等權、第8
112年審裁字第1002號
112.04.11審查裁定
聲請人因強盜及恐嚇取財等案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112年審裁字第817號
112.03.14審查裁定
聲請人因恐嚇危害安全等案件,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
112年審裁字第440號
112.02.22審查裁定
7號刑事裁定(下稱確定終局裁定)就刑法第305條恐嚇罪所持見解:「系爭言論中,⑤『我如果有講假話,我出去給車撞死,如果妳有講假話,妳就全家得新冠肺炎死光光。我詛咒妳啦,詛咒沒罪。』
112年審裁字第407號
112.02.16審查裁定
聲請人為妨害自由(恐嚇危害安全)聲請再審案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112年審裁字第60號
112.01.04審查裁定
聲請人為恐嚇取財等案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111年審裁字第422號
111.10.18審查裁定
障,被告等人除傷害聲請人外,另涉有暴力搶奪、持槍恐嚇及偽證等犯行,檢察官包庇犯罪,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年度竹北簡字第80號刑事簡易判決(下稱系爭判決一)法官輕判被告,同法院97年度
111年憲裁字第839號
111.08.09
並無不能抗拒繼續存在之情形,聲請人之犯罪行為本屬恐嚇取財罪,確定終局判決侵害聲請人之人身自由權,牴觸憲法第8條、第23條及第172條之規定,應屬無效等語。 二、按憲法訴訟法(下稱憲
111年統裁字第5號
111.04.28
院95年度訴字第91號刑事判決,認被告等涉犯者為恐嚇取財得利罪之見解,爰聲請統一解釋,並請求憲法法庭與其先前提出之裁判憲法審查聲請案合併審理等語。 二、查聲請人曾就臺灣高等法院10
108年度憲二字第265號
110.01.29
三)聲請意旨略謂:系爭規定不分是否有強暴、脅迫、恐嚇、誘騙及不當債務等手段逼迫等情形,對容留或媒介以營利之性工作者一律處罰,乃不當限制人民從事性工作及周邊服務工作,違反憲法第23條
109年度統二字第13號
109.10.23
恐嚇取財等案件,認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訴字第2202號刑事判決,適用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所表示之見解,與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之法律見解有所歧異,聲請統一解釋案。
107年度憲三字第28號
109.08.28
為審理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217號恐嚇危害安全案件,認應適用之刑法第305條及第308條第1項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解釋案。
107年度憲三字第27號
109.08.28
為審理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926號恐嚇危害安全案件及107年度易字第315號家庭暴力罪之恐嚇危害安全案件,認應適用之刑法第305條及第308條第1項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
108年度憲二字第299號
109.06.19
恐嚇取財案件、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4年度訴字第2228號刑事判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現更名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度易字第2145號刑事判決,有違憲疑
108年度憲二字第539號
109.03.20
僅成立刑法第328條第2項之罪名或成立妨害自由與恐嚇取財罪從一重處斷,尚不構成懲治盜匪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犯罪行為,確定終局判決卻以該院自行創設法律所無之「繼續犯」,依懲治
108年度憲二字第74號
108.11.29
登記:一、故意殺人、故意重傷、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或擄人勒贖。二、刑法第184條、第185條或第185條之3。三、刑法第221條至第229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4條
會台字第13542號
108.11.29
登記:一、故意殺人、故意重傷、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或擄人勒贖。二、刑法第184條、第185條或第185條之3。三、刑法第221條至第229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4條
會台字第12236號
108.11.29
登記:一、故意殺人、故意重傷、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或擄人勒贖。二、刑法第184條、第185條或第185條之3。三、刑法第221條至第229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4條
固定顯示前 25 件,找特定案件請輸入字號或關鍵字
預覽
憲法法庭文書即點即預覽,選一件看主文
法規
12,833 部
判決
2,228 萬+ 篇
憲法法庭
22,038 件
函釋
76,087 則
這裡收憲法判決、大法官解釋、審查裁定與不受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