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函釋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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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院函釋
- 法律決字第 10100534370 號
參酌祭祀公業條例第 12、13 條等規定及實務見解,祭祀公業利害關係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且異議人向地方法院所提確認派下權存在之訴,既經法院判決確定,則行政機關對於確定判決應予尊重,不得為反於該確定判決意旨之處分
- 法律字第 10100535410 號
所得稅法第 14 條等規定參照,醫療機構與醫師間不具駐診拆帳關係之「駐診拆帳」其意為何,是否與醫療機構、醫師間法律關係有必然關連性,而影響計算綜合所得稅基準,因涉及該法解釋疑義,宜由主管機關為意見
- 臺會調字第 1010000526 號
核釋稽核公務員懲戒處分執行辦法第 6 條條文所指原處分失其效力之時點
- 臺會議字第 1010000530 號
稽核公務員懲戒處分執行辦法第 6 條所定,原懲處處分失效之部分,於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12 條所定各項懲處皆有適用
- 法律字第 10100039270 號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 16 條等規定參照,章程變更程序規定,如非有意排除民法規定者,則依民法第 53 條規定,變更章程應得主管機關許可始生效力,故變更章程既未生效,則原章程仍屬有效
- 法檢字第 10104113930 號
關於因憂鬱症持有免役證明得否取得律師執照之釋疑
- 秘台廳民三字第 1010003689 號
法官應依據法律獨立審判,至機關釋示之行政命令,雖可於法官審判時予以引用,惟仍應依據法律,故其表示之見解如有不同,並不受其拘束。司法行政機關所發審判上法律見解相關命令,亦同
- 法律字第 10103101440 號
從事鎖匙業人員因涉開鎖、配鎖及修鎖特殊技術,與民眾生命、財產權安全防護相關,如欲立法規範限制,需考量人民工作基本權保障及比例原則規定
- 法律字第 10100512950 號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7、8 條等規定參照,公務機關為辦理國民年金業務而有特定目的並符合法定要件規定且於必要範圍內所為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自得為合法蒐集、處理或特定目的內利用
- 法律字第 10100015220 號
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環境保護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第 6 點等及相關函規定,如職權命令欠缺法律明確授權,且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與法律保留原則不合,即未經法律授權自不得就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加以規範
- 法律字第 10100009740 號
行政程序法第 49 條及相關學說參照,人民提出申請,係因依法對行政機關享有公法上請求權,請求行政機關為特定行政行為,又稅捐稽徵法「復查」屬法定特別救濟方式,與該條所稱「基於法規之申請」有別
- 法律字第 10100007390 號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0、31 條規定參照,基於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主管機關立場,為執行該條例規定,對個人資料為蒐集、電腦處理及提供相關學校、機關審查之用,應可認係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 院臺綜字第 1010013215 號
有關「辦結」、「應繼續辦理或尚未結案者,仍應繼續管制」之釋義
- 法律字第 10100037000 號
民法第 1059 條、非訟事件法第 131-1 條等規定參照,如民眾提憑法院協議筆錄辦理未成年子女姓氏變更登記,與前述規定立法意旨似有未合,惟具體個案,仍法院判定為準
- 法律字第 10000062280 號
政治獻金法第 15、30 條等規定參照,未將政治獻金依限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者,除罰鍰外,就違反規定而得沒入政治獻金,應係沒入違法超額部分之政治獻金,較符合規範意旨
- 法律字第 10100006920 號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8 條規定參照,從新從優原則,於新舊法規作比較時,應就個案有關法規整體作比較。如經比較後認舊法規對當事人較為有利者,基於同一法規整體適用原則,應一體適用該法規
- 101年度署聲議字第 20 號
按「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5 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 5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但自 5 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 5 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固為行政執行法第 7 條第1 項所明定,惟同條第 2 項規定「前項規定,法律有特別規定者,不適用之。」復按,規費法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訂有繳納期限之規費,於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 5 年內,未經徵收者,不再徵收;其於 5 年期間屆滿前,已依法移送強制執行,或已依強制執行程序聲明參與分配,或已依破產法規定申報債權者,仍得繼續徵收。但自 5 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屆 5 年尚未執行終結或依破產程序列入分配者,不得再徵收。」上開規定可認係屬行政執行法第 7 條第 1 項之特別規定,故有關規費之徵收期間,自應優先適用規費法第 17 條第 1 項之規定。又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事件,移送機關作成行政處分之公法上請求權時效期間有無逾越,行政執行分署不得審酌(本署法規及業務諮詢委員會《按已於 101 年 3 月 13 日改為本署法規及業務諮詢小組》第 29 次會議決議意旨參照)。查本件移送機關以異議人應納冷凍設施使用費新臺幣 92 萬 3,175 元,以 100 年 7 月 14 日高市殯處雄字第 1000004001 號函限異議人於文到 15 日內清繳,該函於 100 年 7 月 18 日送達異議人,異議人逾期未繳納,移送機關再以 100 年 12 月 19 日高市殯處雄字第1000007285 號函限期異議人於文到 15 日內繳清,該函於 100 年 12月 22 日送達異議人,因異議人逾期仍未履行,移送機關在徵收期間內即於 101 年 1 月 10 日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執行,行政執行分署於 101 年 1 月 30 日核發執行命令就異議人對於金融機構之存款債權執行,尚無不合。
- 法律字第 10100037010 號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3、5、7 條等參照,外交部駐外辦事處進行結婚依親簽證面談影音光碟屬政府資訊範圍,又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而提供為原則,至於得否限制公開或拒絕提供資訊,應視同法第 18 條情形而定
- 法律字第 10100532950 號
參酌民法第 1146 條及學說實務等相關見解,侵害繼承權係否定真正繼承人繼承資格,並排除其對遺產占有、管理或處分,又真正繼承人對於遺產上權利係在繼承開始後始能取得,即侵害繼承權時點必在繼承開始後
- 法律字第 10100031400 號
關於民法第 1067 條規定相關事宜疑義,法務部待查事項書面說明
- 法律決字第 10000053870 號
建議修改生父認領須提出 DNA 親子鑑定報告之法務部意見
- 法律字第 1000013562 號
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第 8 條及法院實務等參照,關於不予發還保證金最終歸屬問題,宜究明該辦法所繳交保證金立法意旨予以審認
- 法律字第 10100016170 號
法務部就民法有關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無須向生母為意思表示函釋規定,涉有不當等情之說明
- 調錢貳字第 10135508330 號
法務部調查局公布反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有嚴重缺失之國家及地區名單,金融機構與其交易時應提升審查並採取反制措施
- 院臺規字第 1010012018 號
上級自治監督機關對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地方自治團體不服者,即得提起訴願
- 法律決字第 10000038420 號
舊民法第 1080 條規定參照,如將欠缺第三人同意兩願終止收養解釋為得撤銷行為,則終止收養契約未被撤銷以前尚難認為無效,因而持憑有瑕疵而未被撤銷終止收養契約申辦終止收養關係,似亦有其依據
- 法律決字第 10100017370 號
行政程序法第 73 條等規定參照,該「同居人」僅係代為收受文書,並非當事人或應受送達人,不以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為必要,縱係未成年人,如有辨別事理能力者,即足當之
- 法律字第 10000055990 號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7、8 條等規定參照,如公務機關建置系統執行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所定職掌,以確保公共安全目的,進行個人資料蒐集,且具有火災預防與控制特定目的,並在法令規定職必要範圍內,應認符合該法規定
- 法律決字第 10000634050 號
民法第 425-1 條及法院實務見解等參照,當事人間得否適用該條規定,推定有租賃關係,涉及個案事實認定,當事人如有爭議,仍須由司法機關審認
- 法律字第 10000604960 號
行政程序法第 92、150 條等規定參照,一般處分既屬行政處分性質,自須符合「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要件,又公告性質可為行政處分、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或執行法律細節性或補充性規定,如性質屬法規命令,自應符合第 150 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