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行政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函(行政函釋)
- 申請水權登記引水地點使用公地,適用土地法第25條之情形
申請水權登記引水地點使用公地,適用土地法第25條之情形
- 查封拍賣之不動產,如有欠繳或應繳未到期之工程受益費,應依照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6條第3項規定辦理後,始得辦理移轉登記
查封拍賣之不動產,如有欠繳或應繳未到期之工程受益費,應依照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6條第3項規定辦理後,始得辦理移轉登記
- 使用人按期繳納使用費而耕作之未登記土地得按照使用現況辦理分配
使用人按期繳納使用費而耕作之未登記土地得按照使用現況辦理分配
- 辦理重劃實地測量指界交接土地工作事宜
辦理重劃實地測量指界交接土地工作事宜
- 人民拋棄法定空地依法登記完畢,該管登記機關得逕辦塗銷登記,回復為原所有權人所有
人民拋棄法定空地依法登記完畢,該管登記機關得逕辦塗銷登記,回復為原所有權人所有
- 重劃後應分配面積經與他人合併分配後,已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二分之一時,准予辦理合併分配時得由重劃機關視實際需要分配之
重劃後應分配面積經與他人合併分配後,已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二分之一時,准予辦理合併分配時得由重劃機關視實際需要分配之
- 重劃區內持分未達最小坵塊面積土地得與共有人以外所有權人之土地協議合併分配
重劃區內持分未達最小坵塊面積土地得與共有人以外所有權人之土地協議合併分配
- 改進土地徵收作業,減少申請更正或撤銷徵收之措施
改進土地徵收作業,減少申請更正或撤銷徵收之措施
- 法院判決塗銷所有權登記,如不動產已移轉登記與第三人,登記機關無從辦理
法院判決塗銷所有權登記,如不動產已移轉登記與第三人,登記機關無從辦理
- 承租人將承租耕地委託代耕或參加共同經營、合作農場經營之限制
承租人將承租耕地委託代耕或參加共同經營、合作農場經營之限制
- 抵費地或零星集中土地標售時,無須通知審計機關派員監標
抵費地或零星集中土地標售時,無須通知審計機關派員監標
- 共同買受遺產建地之一部,買受人之一尚難憑法院和解筆錄單獨就其應有部分先行辦理所有權持分移轉登記
共同買受遺產建地之一部,買受人之一尚難憑法院和解筆錄單獨就其應有部分先行辦理所有權持分移轉登記
- 銀行之分行不應登記於「管理者」欄
銀行之分行不應登記於「管理者」欄
- 法院提存書所載提存金額低於執行名義判決所命對待給付之金額,提存書難謂係對待給付證明書
法院提存書所載提存金額低於執行名義判決所命對待給付之金額,提存書難謂係對待給付證明書
- 漁會承租公地可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之規定處理
漁會承租公地可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之規定處理
- 土地所有權狀為第一順位抵押權人扣留,不得附具保證書申辦第二順位抵押權設定登記
土地所有權狀為第一順位抵押權人扣留,不得附具保證書申辦第二順位抵押權設定登記
- 台糖公司自營農場用地非屬自耕之農業用地
台糖公司自營農場用地非屬自耕之農業用地
- 善意第三人因信賴登記而取得所有權登記,真正權利人不得為塗銷登記之請求
善意第三人因信賴登記而取得所有權登記,真正權利人不得為塗銷登記之請求
- 建築物法定空地不得單獨拋棄
建築物法定空地不得單獨拋棄
- 編為建築用地之出租耕地,終止租約收回滿1年仍未建築使用,經公告通知照價收買後,即生公法上之效力
編為建築用地之出租耕地,終止租約收回滿1年仍未建築使用,經公告通知照價收買後,即生公法上之效力
- 市地重劃區內浮覆地應先辦理復權後再參加重劃分配
市地重劃區內浮覆地應先辦理復權後再參加重劃分配
- 政府機關因公需用其他機關管有公地簡化撥用作業事項
政府機關因公需用其他機關管有公地簡化撥用作業事項
- 市地重劃區內土地,建築基地面臨綠地可否建築應依建築法規定辦理
市地重劃區內土地,建築基地面臨綠地可否建築應依建築法規定辦理
- 本國人在外國設立之公司,得向本國銀行之國外分行辦理貸款,提供國內之擔保品設定抵押
本國人在外國設立之公司,得向本國銀行之國外分行辦理貸款,提供國內之擔保品設定抵押
- 徵收完畢而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同時追究用地機關與地政機關有關人員之責任
徵收完畢而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同時追究用地機關與地政機關有關人員之責任
- 農地重劃區內私有土地之計算應包含村莊土地
農地重劃區內私有土地之計算應包含村莊土地
- 公私共有土地,共有人在該共有土地上建築房屋,申請政府機關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應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辦理
公私共有土地,共有人在該共有土地上建築房屋,申請政府機關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應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辦理
- 「民間團體辦理市地重劃貸款要點」之專責銀行
「民間團體辦理市地重劃貸款要點」之專責銀行
- 重劃前共同擔保之抵押權及法院查封登記仍應全部轉載於重劃後合併分配之土地上
重劃前共同擔保之抵押權及法院查封登記仍應全部轉載於重劃後合併分配之土地上
- 出租人以即期支票掛號郵寄承租人收取應認承租人已領取補償地價
出租人以即期支票掛號郵寄承租人收取應認承租人已領取補償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