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
- 有關期貨商管理規則第53條之1規定之令
有關期貨商管理規則第53條之1規定之令
- 為有效運用保險業內部稽核資源,發揮保險業內部稽核效能,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為有效運用保險業內部稽核資源,發揮保險業內部稽核效能,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 公告認可天成醫院等 5 家醫療機構為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
公告認可天成醫院等 5 家醫療機構為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
- 電子郵件1080924c
一、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所詢Vogue網站上之婚紗照及文章,如具有原創性與創作性,即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攝影著作及語文著作,依著作權法規定,將他人著作上傳網頁涉及「重製」及「公…
- 電子郵件1080924b
一、所詢之PPT模板,若符合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或「創作性」(具有一定的創作高度)者,即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美術著作」,除有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原則上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否則可能構成侵害著作財產…
- 電子郵件1080924
一、您來信所附之附件似為在電影院內拍攝上映中影片之畫面,依著作權法規定,拍攝、錄音或錄影他人享有著作財產權之電影屬「重製」的行為,若後續再將該拍攝的電影內容上傳至網路提供公眾觀看,則屬於「公開傳輸」之行為,由於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均屬於著作財…
- 院台廳少家二字第 1080026214 號
檢送「不得揭露足資識別兒童及少年身分資訊相關法令彙整表」及「裁判書公開及公示送達遮掩足資識別兒童及少年身分資訊作業參考範例」
-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080026151 號
檢送新修正之法院少年法庭督導少年觀護所報告表
- 108年度署聲議字第 59 號
按「行政執行處(按 101 年 1 月 1 日已改制為分署,下同)為辦理執行事件,得通知義務人到場或自動清繳應納金額、報告其財產狀況或為其他必要之陳述。」「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執行處得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並得限制其住居:……5 、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或為虛偽之報告者。……」「關於義務人拘提管收及應負義務之規定,於下列各款之人亦適用之:……4.公司或其他法人之負責人。」「關於本章之執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強制執行法之規定。」「關於債務人拘提、管收、限制住居及應負義務之規定,於左列各款之人亦適用之:……4.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獨資商號之經理人。」「前項各款之人,於喪失資格或解任前,具有報告之義務或拘提、管收、限制住居之原因者,在喪失資格或解任後,於執行必要範圍內,仍得命其報告或予拘提、管收、限制住居。」行政執行法第 14 條、第 17 條第 1 項第 5款、第 24 條第 4 款、第 26 條、強制執行法第 25 條第 2 項第 4 款、第 3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限制出境,依其性質,係執行限制住居方法之一種;所謂限制住居,包括禁止出境及出海在內(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1 點《3 》、法務部 93 年 6 月 11 日法律字第 0930022064 號函釋及本署 92 年 12 月 26 日行執一字第 092601040 號函釋意旨參照)。而所謂「於執行必要範圍內」,應衡量其不為報告或為虛偽之報告,對執行程序進行之影響是否消失而定。故義務人公司解任之負責人,對於義務人公司之財產不負實際管理之責,於其解任後之義務人公司財產狀況,自不能命其報告,惟其繼任者,未必知悉當時之義務人公司財產狀況,為謀執行程序進行順利,並謀對義務人公司之債權獲得清償,就其解任前所知義務人公司之財產狀況,仍負報告之義務(楊與齡著,強制執行法論,96 年 9 月修正版第 269 頁至第 270 頁參照)。從而,公司負責人在喪失資格或解任後,於執行必要範圍內仍得命報告其任職期間內之財產狀況或資金流向等事項,並得依法限制住居或聲請法院裁定拘提、管收(本署法規及業務諮詢小組第 109 次會議決議意旨參照)。次按「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有限公司……為董事(第 1 項)。」「公司設立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登記,或已登記之事項有變更而不為變更之登記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公司法第 8 條、第 12 條亦分別定有明文。有限公司之董事當然為公司負責人,只要係公司董事,不管其是否實際負責公司業務,均屬於公司負責人(最高行政法院 98 年度判字 97 號判決意旨參照)。再按,公司未經合法清算完結之前,其法人人格並未消滅,本署各分署應依個案情形認定,凡屬於公司法第 8 條之公司負責人,均得通知其報告財產狀況(本署法規及業務諮詢委員會《已於 101 年 3 月 13 日改為本署法規及業務詢小組》第 44 次會議提案一決議意旨參照)。查異議人登記為義務人(公司)之董事,為公司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之負責人,雖義務人已經解散清算,並另選任他人為清算人,惟揆諸前揭法令函釋及判決意旨,異議人擔任義務人董事期間之公司財產狀況,在執行必要範圍內,異議人仍負報告之義務。次查,異議人雖非義務人解散後之清算人,然既為本案違法棄置有害廢棄物行為發生期間及處分文書送達時之董事,對於該公司之資產流向等事項,自不能諉為不知。是行政執行分署於執行必要範圍內,命異議人到該分署報告其任職期間內義務人之財產狀況,依法自屬有據。再查,依行政執行分署調查結果,異議人顯有參與義務人之業務執行,就其擔任董事期間有關帳戶款項流向等義務人之財產狀況,仍未盡報告之義務甚明,當有礙執行程序之進行。故行政執行分署限制異議人出境(海),應屬達成執行目的所必要之措施,核與前揭規定、判決函釋意旨等,尚無不合。
- 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5款及第6款規定
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 21 條第 1 項第 5 款及第 6 款規定疑義說明,請查照。
- 電子郵件1080923
一、講義、樂譜或書籍內的文字及圖畫如具有原創性(獨立創作、非抄襲他人)及創作性(具最基本的創意程度),即為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語文著作、音樂著作(曲譜、歌詞)及美術著作。影印該等著作,將涉及著作權法所稱之「重製」行為,且不論是全部(整本)影印…
- 法律字第 10803514040 號
法務部就「有關原住民保留地他項權利人違反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 15 條規定,得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乙案」之說明
- 法檢字第 10804536830 號
刑事訴訟法第 144 條規定,解釋上為達成保全證據目的之行為均屬之,自包含檢警執行扣押或搜索時,對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證人、在場之人得適當限制或禁止其自行錄音、錄影、使用具傳輸功能之通訊設備或公開傳輸影音資料,直至執行扣押或搜索結束
- 廳少家一字第 1080026150 號
「2030 兒童醫療與健康政策建言書」電子書已置於網站,以供參考
- 電子郵件1080920b
一、依「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之規定,外國人著作如係屬WTO會員國國民之著作,在我國自可受我國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保護。因此,所詢迪士尼的小美人魚主題歌曲,因未逾我國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間(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30-35條…
- 電子郵件1080920
一、依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著作係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又我國係採創作保護主義,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請參考著作權法第10條),非以申請著作權登記為權利取得要件。有關所詢問題一,原創的插曲和詩詞,若…
- 法律字第 10803512970 號
財團法人法第 2、63 條規定參照,是否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應視政府機關(構)、公法人、公營事業或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共同捐助財產與捐贈並列入基金財產,合計是否超過該財團法人基金總額百分之 50 為斷;又部分性質特殊民間捐助財團法人,於符合一定情形下,倘主管機關認定有加強監督必要並經指定者,準用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相關規定,至於是否有加強監督必要而應予指定,宜由各主管機關本於對財團法人監督管理權責審酌決定
- 法律字第 10803514270 號
民法第 803 條、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 1、2 條等規定參照,在組織上,警察廣播電臺係屬警察機關(構)一環;在功能上,由警察廣播電臺受理遺失物報告及辦理招領,招領方式較諸一般警察機關更為多元,可更為落實上述民法規定「貫徹保護所有人之利益」立法目的,以便於遺失人尋找,並使招領時間提前,遺失物所有權歸屬可從速確定,故警察廣播電臺應能符合民法所稱「警察機關」範圍
- 院台廳少家二字第 1080019180 號
辦理裁判書公開作業時,應妥適遮掩足資識別兒童及少年身分之資訊
- 依據國際組織技能競賽國家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第 5 條規定,公告國 際組織技能競賽國家代表隊服補充兵役申請書格式、申請程序及資格條件
依據國際組織技能競賽國家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第 5 條規定,公告國 際組織技能競賽國家代表隊服補充兵役申請書格式、申請程序及資格條件
- 為加強政府採購全生命週期之風險管理,檢送本會訂定「政府採購全生命週期風險管理重點及具體作法」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參採。
為加強政府採購全生命週期之風險管理,檢送本會訂定「政府採購全生命週期風險管理重點及具體作法」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參採。
- 電子郵件1080919c
一、來信表示欲對所販售的飾品拍照,並利用書籍內頁(含有文字及圖片)作為背景一節,由於該文字與圖片可能為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語文及美術著作,如作為背景拍攝後,置於社群網站供不特定人瀏覽,可能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他人著作利用之行為,由於「重製…
- 電子郵件1080919b
有關您所詢是否得以販售自行利用版權布(如HELLO KITTY)製作而成之皮包、手提袋等一事,本局答復如下:一、就著作權法部分:(一)依著作權法第28條之1規定,著作人專有「以移轉所有權的方式散布其著作」的權利(即散布權);另依同法第59條…
- 電子郵件1080919
一、有關廟宇、古厝建築物本身及其外觀之彩繪圖案,如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著作)及創作性(具有最低的創意高度)等要件,即分屬著作權法保護的建築著作及美術著作。而拍攝他人著作,係重製行為之一種,除有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情形外,原…
- 法律字第 10803514100 號
行政罰法第 6 條規定參照,祇要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無論行為人國籍為何,祇要依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係屬處罰對象而應受處罰者,均適用該法。又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構成要件行為或結果全部或一部,縱然是發生在不同地點,祇要其中之一發生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即應認其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行政法上義務,適用該法規定
- 為推動股東會電子投票,請依說明事項向會員機構加強宣導,請 查照。
為推動股東會電子投票,請依說明事項向會員機構加強宣導,請 查照。
- 有關證券商設置標準第23條、第39條、第41條之1及證券商管理規則第18條之1、第51條、第52條規定之令
有關證券商設置標準第23條、第39條、第41條之1及證券商管理規則第18條之1、第51條、第52條規定之令
- 有關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所報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之相關疾病排除等待期間規範相關疑義及建議作法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附件內容辦理,請查照。
有關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所報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之相關疾病排除等待期間規範相關疑義及建議作法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附件內容辦理,請查照。
- 輸出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處分原則
輸出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處分原則,內容詳如附件。
- 按行政執行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 、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
按行政執行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 、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 ,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故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事件,義務人 或利害關係人得聲明異議之事由,限於執行機關之執行命令、執行方法、 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如以前開情事以外之事由聲明異議 者,自非執行機關所得審究。次按,執行機關為達迅速執行之目的,對於 義務人之責任財產,無庸調查該財產實體上是否為義務人所有。不動產應 以地政機關登記名義之外觀,為調查認定之依據;如未於地政機關登記者 ,執行機關得依房屋納稅義務人、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等相關公文書為認 定之依據(最高法院 88 年度台抗字第 610 號、96 年度台抗字第 17 號裁定意旨參照)。又按,「關於本章之執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 強制執行法之規定。」「執行法院如發見債權人查報之財產確非債務人所 有者,應命債權人另行查報,於強制執行開始後始發見者,應由執行法院 撤銷其執行處分。」「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 ,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如債務 人亦否認其權利時,並得以債務人為被告。」「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 行事件,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認有足以排除執行之權利時,得於執行程序 終結前,依強制執行法第 15 條規定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復為行 政執行法第 26 條、強制執行法第 17 條、第 15 條及行政執行法施行細 則第 18 條所明定。至所稱於強制執行開始後,始發見移送機關查報之財 產確非義務人所有者,應由行政執行分署(下稱分署)撤銷其執行處分, 係指移送機關查報之財產確非義務人所有者而言,若該財產是否為義務人 所有,尚待審認方能確定,分署即無逕行審認之權限,尤非聲明異議所能 救濟,應由主張有排除強制執行權利之第三人提起異議之訴,以資解決( 最高法院 49 年台抗字第 72 號判例意旨參照)。查本件行政執行分署查 封之建物(下稱系爭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其房屋稅納稅義務人為 本件義務人之擔保人丙○○,是移送機關請求予以查封,行政執行分署形 式上審查,認丙○○為系爭建物之事實上處分權人,予以執行,核與前揭 規定、判例、裁定意旨及說明,尚無不合。異議人主張系爭建物之事實上 處分權並非丙○○實質所有,乃係由異議人與本件義務人共有,行政執行 分署執行系爭建物顯侵害異議人 2 分之 1 之事實上處分權云云,核屬 實體爭議,異議人如認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自得於執行程序終 結前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 18 條等規定,依法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 訟,請求審認,尚非依行政執行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聲明異議所能救 濟,異議人以聲明異議資為排除強制執行之方法,即有未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