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行政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函(行政函釋)
-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 33 條之 1 所定身心障礙說明, 適用期限已逾期者,為維護技能檢定作業公平性,爰未註記效期者,不予 受理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 33 條之 1 所定身心障礙說明, 適用期限已逾期者,為維護技能檢定作業公平性,爰未註記效期者,不予 受理
- 有關貴公會所報「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下稱本注意事 項)問答集內容乙案,於依說明二意見修正後洽悉,請查照。
有關貴公會所報「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下稱本注意事 項)問答集內容乙案,於依說明二意見修正後洽悉,請查照。
- 勞動部就勞工因到職當日發生職業災害死亡,其死亡補償平均工資計算之 說明
勞動部就勞工因到職當日發生職業災害死亡,其死亡補償平均工資計算之 說明
- 停止適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83.03.28 台(83)勞動 3 字第 14368 號 函,並自 106.01.01 停止適用
停止適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83.03.28 台(83)勞動 3 字第 14368 號 函,並自 106.01.01 停止適用
-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7 條等規定,條所定應辦理安全資訊申報網站登錄 作業之 5 種機械、設備及器具,增列經濟部輸入規定代碼「375」 相關 事宜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7 條等規定,條所定應辦理安全資訊申報網站登錄 作業之 5 種機械、設備及器具,增列經濟部輸入規定代碼「375」 相關 事宜
- 所詢畜牧業一行為同時違反數個規定以及同時有數種繞流行為之罰鍰額度 計算疑義一案
所詢畜牧業一行為同時違反數個規定以及同時有數種繞流行為之罰鍰額度 計算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第 10 條、第 10 條之 1及相關行政規則,業經本會於 105 年 12 月 12 日修正發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
「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第 10 條、第 10 條之 1及相關行政規則,業經本會於 105 年 12 月 12 日修正發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
- 函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店廠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是否違反空
函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店廠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是否違 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3 條規定疑義一案,請查照。
- 「資訊服務業及金融科技業為經主管機關認定之金融相關事業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13 日以金管銀控字第 10560005610 號令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總說明及規定對照表電子檔各 1 份,請查照。
「資訊服務業及金融科技業為經主管機關認定之金融相關事業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13 日以金管銀控字第 10560005610 號令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總說明及規定對照表電子檔各 1 份,請查照。
- 貴轄○○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函詢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疑義一案。
貴轄○○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函詢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 採樣設施規範疑義一案,請查照。
- 貴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函詢該公司製程適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疑義一案。
貴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函詢該公司製程適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3 條 規定疑義一案,請查照。
- 貴局函詢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疑義一案。
貴局函詢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疑義一案,請查照。
- 所詢畜牧業者經命停工後之出清疑義一案
所詢畜牧業者經命停工後之出清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有關金融機構裁罰案件所涉缺失人員參加訓練課程機制之補充說明,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有關金融機構裁罰案件所涉缺失人員參加訓練課程機制之補充說明,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 函詢○○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計算疑義一案。
函詢○○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計算疑義一案,請查照。
- 一行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數個規定之罰鍰額度計算方式補充規定
一行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數個規定之罰鍰額度計算方式補充規定如說明, 請 查照。
- 關於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所報建議人身保險業強制分紅保險單計算 105 保單年度分配死差紅利所用之實際經驗死亡率一案,業經本會同意參 採,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二辦理。
關於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所報建議人身保險業強制分紅保險單計算 105 保單年度分配死差紅利所用之實際經驗死亡率一案,業經本會同意參 採,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二辦理。
- 金融機構辦理振興經濟非中小企業專案貸款暨信用保證要點
- 有關「土地所有權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46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為實際領回超過應領之抵價地部分繳納差額地價之需,所申請個人短期無擔保抵價地融資」,於「一定合理期間」內將抵價地設定擔保物權者,得排除適用「金融機構對於債務人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餘額除以平均月收入,不宜超過 22 倍」規範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並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
有關「土地所有權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46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為實際領回超過應領之抵價地部分繳納差額地價之需,所申請個人短期無擔保抵價地融資」,於「一定合理期間」內將抵價地設定擔保物權者,得排除適用「金融機構對於債務人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餘額除以平均月收入,不宜超過 22 倍」規範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並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
- 「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2 日以金管銀法字第 10510005200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及修正規定總說明、對照表各一份,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並依說明一辦理。
「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2 日以金管銀法字第 10510005200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及修正規定總說明、對照表各一份,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並依說明一辦理。
- 函詢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是否屬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並與主管機關連線之管制對象疑義案。
函詢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是否屬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並與主管機關連 線之管制對象疑義案,請查照。
- 配合本會於 105 年 11 月間發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相關函令規定,請依說明所列事項轉知所屬會員公司遵循辦理。
配合本會於 105 年 11 月間發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相關函令規定,請依說明所列事項轉知所屬會員公司遵循辦理。
- ○○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函詢緊急備用電力設施是否屬固定污染源最佳可行控制技術適用對象疑義案。
○○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函詢緊急備用電力設施是否屬固定污染源最佳可行 控制技術適用對象疑義案,請查照。
-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0 年 1 月 18 日(90)台財證(四)字第 90337 號函、90 年 7 月 17 日(90)台財證(四)字第 146551 號函、91 年 6 月 11 日台財證四字第 0910130824 號函、91 年 7 月 23 日台財證四字第 0910132507 號函及 92 年 10 月 24 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146937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0 年 1 月 18 日(90)台財證(四)字第 90337 號函、90 年 7 月 17 日(90)台財證(四)字第 146551 號函、91 年 6 月 11 日台財證四字第 0910130824 號函、91 年 7 月 23 日台財證四字第 0910132507 號函及 92 年 10 月 24 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146937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所報投信基金欲透過深港通投資大陸股票市場乙案,請轉知所屬會員,除符合說明二所列事項外,餘仍請依本會 104 年 4 月 9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40005405 號函規定辦理,請查照。
所報投信基金欲透過深港通投資大陸股票市場乙案,請轉知所屬會員,除符合說明二所列事項外,餘仍請依本會 104 年 4 月 9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40005405 號函規定辦理,請查照。
- 配合本會 105 年 11 月 30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50042576 號令修正發布「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7 條第 3 項規定之令,請依說明所列轉知所屬會員遵循辦理。
配合本會 105 年 11 月 30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50042576 號令修正發布「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7 條第 3 項規定之令,請依說明所列轉知所屬會員遵循辦理。
- 函詢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以下簡稱收費辦法)之相關疑義一案。
函詢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以下簡稱收費辦法)之相關疑義一案,請 查照。
- 有關貴局所詢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削減量差額,地方主管機關收回保留之執行疑義一案
有有關貴局所詢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削減量差額,地方主管機關收回保 留之執行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所詢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有關「事故發生後3小時」認定執行疑義
所詢水污染防治法第 28 條第 1 項有關「事故發生後 3 小時」認定執 行疑義。
-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減少用水量、廢(污)水產生量或改善原廢(污)水水質,辦理水措計畫或許可證(文件)之變更,其功能測試之補充規定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減少用水量、廢(污)水產生量或改善原廢(污) 水水質,辦理水措計畫或許可證(文件)之變更,其功能測試之補充規定 如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