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原狀
一、在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部分,是指負賠償責任的人,應以回復原狀(即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的原狀)作為賠償的方法,例外才可以金錢賠償(民法第213條至第215條)。例如:甲駕車不慎與乙的汽車發生碰撞,並因而造成乙的汽車車燈毀損,甲應先將乙受損的車燈修復,回復汽車損害前的原狀,作為賠償方法。 二、在民事訴訟程序,當事人如果沒有在法律所規定的期間提起上訴、抗告或再審之訴等,原則上就不可以再提出。但如果是因為發生水災、震災、風災等天災,或因戰亂、重病、失去自由等,無法委任其他人處理,在原因消滅後可以向法院聲請回復原狀(民事訴訟法第164條、第165條)。
同時履行抗辯權
因契約互負債務的當事人,在他方當事人未為對待給付前,得拒絕自己給付的權利(民法第264條第1項前段)。例如甲向乙買車,甲未給付車款,乙可以拒絕交車;乙未交車前,甲也可以拒絕給付車款,可理解為當事人有主張「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權利。
使用借貸
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將物交給他方使用,他方於無償(免費)使用後返還該借用物的一種契約。例如:甲、乙約定甲向乙借用A車3日,甲不必支付使用費,但應於3日後將A車返還給乙(民法第464條)。
意圖營利而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罪
為保障國民工作權,除特定工作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我國境內工作;就業服務法第64條更規定,意圖賺取利益而媒介外國人非法工作,無論是向雇主收取仲介費,或從工作薪資抽取介紹費,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
院台廳民二字第 1030007164 號
為利加速完成法院查詢建物是否為輻射屋,執行人員於實施不動產查封時,經詢問調查認有必要,再命債權人查報或向相關機關查詢;非謂未經現場調查即逕向相關機關查詢,或一律委託專業鑑定人鑑定
院台廳民一字第 1020016486 號
有關無須製作裁判原本及以其他情形報結之案件,依司法院所屬各機關辦理統計事務注意事項第 2 項第 1 款規定,辦理審判事務人員須交付終結要旨給紀錄人員登記,且不得超過結案後之第四日。所稱結案,係指本案之繫屬消滅
廳民二字第 0990027644 號
執行法院辦理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基地拍賣程序,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 8條之 5 第 3 項規定需計算區分所有建築物專有部分所有人之基地應有部分面積而囑託地政機關代為核算者,為使拍賣程序順利進行,各地政機關應協助辦理
秘台廳民二字第 0980010364 號
司法事務官依法執行拍賣職務,有維持投標室秩序必要;司法事務官若認投標室有維持秩序之必要,得請求法警協助;按法警由各院檢書記官長承院、檢首長之命,予以調度指揮。於執行各項勤務時,並應受院、檢有關其他長官之命令與監督
秘台廳民二字第 0980001646 號
司法事務官於現行法令規定尚無指揮司法警察官、命令司法警察之權限,惟於實施強制執行事務時,如為防止抗拒或遇有其他必要情形,警察或有關機關則有協助之義務
(90)秘台廳民一字第 21264 號
依民國 74 年修正前之民法第 1079 條規定,收養僅以當事人之合意及作成書面,即屬有效。如未立書面,或當事人無收養之意思,或收養人根本不存在,收養自屬無效
(90)院台廳民三字第 06460 號
發布「公證法施行細則」、「公證文書簿冊保存及銷燬規則」、「民間公證人遴選、研習及任免辦法」、「民間公證人懲戒程序規則」、「民間公務人監督辦法」及「民間公證人交接規則」
(89)秘台廳民一字第 24644 號
郵政機關送達訴訟文書,原則上應按法院於封套所示應為送達處所行之,倘無人受領,郵務人員若於辦理送達時可查知應受送達人之實際住居所,仍可向該住居所送達,但應於送達證書上註明實際送達處所
秘台廳民一字第 4644 號
關於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函請桃園縣政府註銷寶田瓦斯器具企業社商號專用權之禁止處分登記,並准由買受人辦理過戶,其所稱「商號專用權」究何所指一案,復如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