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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共 153 筆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 44 條預覽 ↗
收買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
考古遺址土地容積移轉辦法第 10 條預覽 ↗
出基地移出之容積x (申請容積移轉當期送出基地之公告土地現值/申請容積移轉當期接受基地之公告土地現值) 前項申請容積移轉當期送出基地之公告土地現值及申請容積移轉當期接受基地之公告土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第 44 條預覽 ↗
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二條第六項所稱當期公告土地現值,指經濟部核定編定工業區函發文日當時之公告土地現值。但屬海埔地開發者,指辦理土地第一次登記完竣日當時之公告土地現值。 本
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13 條預覽 ↗
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所稱當期公告土地現值,指產業園區設置核定函發文日當時之公告土地現值;其屬未登記土地者,指辦理土地總登記完竣日當時之公告土地現值
平均地權條例第 47 條之 1預覽 ↗
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二、申報人逾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始申報者,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三、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第 9 條預覽 ↗
x(申請容積移轉當期送出基地之毗鄰可建築土地平均公告土地現值/申請容積移轉當期接受基地之公告土地現值) 前項送出基地毗鄰土地非屬可建築土地者,以三筆距離最近之可建築土地公告土地現值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第 45 條預覽 ↗
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二條第六項所稱按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以編定總面積百分之 五計算回饋金,其計算公式如下: 回饋金總額﹦Σ (編定各筆土地面積×各該土地當期公告土地現值) ×5
土地稅法第 30 條預覽 ↗
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二、申報人逾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始申報者,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三、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 86 條預覽 ↗
公共用地部分,以土地所有權人實際負擔之土地按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工程費用、重劃費用及貸款利息部分,按土地所有權人實際應負擔之數額計算;其以現金繳納者,以實際繳納數額為準。 前項當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 47 條預覽 ↗
第六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稱重劃計畫書公告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如係重劃計畫書經重新公告者,以重新公告重劃計畫書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金發放標準第 3 條預覽 ↗
補償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補償金額=公告土地現值×土地面積×土地受限補償金係數。 前項公告土地現值為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行政契約(以下簡稱行政契約)締結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
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第 8 條預覽 ↗
放領地價以七十九年之公告土地現值為計算標準。部分土地無七十九年之公告土地現值者,以其所屬地價區段或參照鄰近土地七十九年之公告土地現值為其放領地價之計算標準,並按年利率百分之三本利合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回復被剝奪財產所有權之不動產價值估算辦法第 7 條預覽 ↗
項土地所有權價值,以本辦法施行之日,該宗地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除以所在直轄市或縣(市)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比計算之。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 24 條預覽 ↗
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最近一次申報地價及當期公告土地現值,應與合併前各宗土地地價總和相等。 合併後土地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最近一次申報地價及當期公告土地現值,地政機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第 8 條預覽 ↗
算之歲入,以本條例第四條經行政院核定眷村土地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基礎作價編列。 前項土地作價之方式,屬計畫興建住宅社區者,以公告土地現值預估調幅後之總值作價;其餘土地,以預估處分後可
平均地權條例第 10 條預覽 ↗
地區內之土地,政府於依法徵收時,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補償其地價,其地上建築改良物,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 23 條預覽 ↗
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最近一次申報地價及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之總和,應與該土地分割前之地價數額相等。 分割後各宗土地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最近一次申報地價及當期公告土地現
民間興辦社會住宅使用公有不動產之出租及設定地上權優惠辦法第 2 條預覽 ↗
有土地設定地上權之權利金,按興辦事業計畫核定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之一成計收。
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第 7 條預覽 ↗
放領地價以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公告土地現值,加計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公告放領前一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七十九年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率調整,並按公告放領當年度一月一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
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第 7 條預覽 ↗
放領地價以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公告土地現值,加計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公告放領前一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七十九年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率調整,並按公告放領當年度一月一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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