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共 1,037 筆
民法第 28 條預覽 ↗
法人侵權責任
訴願法第 28 條預覽 ↗
與訴願人利害關係相同之人,經受理訴願機關允許,得為訴願人之利益參加訴願。受理訴願機關認有必要時,亦得通知其參加訴願。 訴願決定因撤銷或變更原處分,足以影響第三人…
檔案法第 28 條預覽 ↗
公立大專校院及公營事業機構準用本法之規定。受政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其受託事務範圍內,亦同。
監察法第 28 條預覽 ↗
要求協助
破產法第 28 條預覽 ↗
否決和解時之處置
公證法第 28 條預覽 ↗
民間之公證人經所屬地方法院或其分院之許可,得僱用助理人,輔助辦理公證事務。 前項許可,必要時得撤銷之。 第一項之助理人,其資格、人數、處理事務之範圍及撤銷許可之…
提存法第 28 條預覽 ↗
清償提存費,其提存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一萬元以下者,徵收一百元;逾一萬元至十萬元者,徵收五百元;逾十萬元者,徵收一千元。但執行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管理人依破產法或消…
遊說法第 28 條預覽 ↗
依本法所為之處罰,不免除其依其他法律所應負之法律責任。
政黨法第 28 條預覽 ↗
政黨得依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之決議,解散或與其他政黨合併。 前項政黨解散後,應於三十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案。 第一項政黨與其他政黨合併而設立新政黨者,應依第七條第…
戶籍法第 28 條預覽 ↗
戶籍登記申請書之簽名蓋章
土地法第 28 條預覽 ↗
私有土地面積之限制
建築法第 28 條預覽 ↗
建築執照種類
住宅法第 28 條預覽 ↗
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係以新建建築物辦理者,其建築基地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在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達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且依都市計畫規定容積核算總樓地板面積達六百平方…
民防法第 28 條預覽 ↗
辦理民防工作所需經費,依其性質由各級政府、各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分別編列預算支應或負擔。
消防法第 28 條預覽 ↗
義勇消防組織之編組
國防法第 28 條預覽 ↗
行政院為落實全民國防,保護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平時防災救護,戰時有效支援軍事任務,得依法成立民防組織,實施民防訓練及演習。
國庫法第 28 條預覽 ↗
政府為調節國庫收支,得發行國庫券或洽借未滿一年之借款;其發行或洽借,以法律定之。
關稅法第 28 條預覽 ↗
海關對進口貨物原產地之認定,應依原產地認定標準辦理,必要時,得請納稅義務人提供產地證明文件。在認定過程中如有爭議,納稅義務人得請求貨物主管機關或專業機構協助認定…
票據法第 28 條預覽 ↗
利息及利率
保險法第 28 條預覽 ↗
要保人破產時契約終止保費之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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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正的法規
異動條文近一年 980 次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