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共 2,185 筆
刑事訴訟法第 203 條預覽 ↗
於法院外為鑑定
法院組織法第 61 條預覽 ↗
檢察官獨立於法院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4 條預覽 ↗
刑訴法有關證據規定之準用
戶籍法第 79 條預覽 ↗
未於法定期間內戶籍登記之處罰
司法院暨所屬機關維護優良司法風紀實施要點第 14 條預覽 ↗
十四 對於所屬人員,其違法貪污有據者,一律依法嚴究。
貪污治罪條例第 13 條預覽 ↗
長官之包庇罪
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協助辦法第 17 條預覽 ↗
疑似被害人經司法警察機關(單位)鑑別為非被害人,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五項規定提出異議於鑑別異議結果決定前,或未提出異議於法定異議期間屆滿前,適用本辦法有關疑似被害人…
立法院嚴肅紀律辦法第 1 條預覽 ↗
本院委員叛國有據經檢舉調查屬實者,由本院紀律委員會報告院會同意後,函請政府依法辦理。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9 條預覽 ↗
包庇之處罰
貪污治罪條例第 14 條預覽 ↗
相關人員不為舉發罪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第 15 條預覽 ↗
依本辦法規定申報之事項,有事實足認有申報不實之虞者,本行得向申報義務人及相關之人查詢,受查詢者有據實說明之義務。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 16 條預覽 ↗
公務員或經選舉產生之公職人員明知犯第七條、第八條或第十二條之罪有據予以包庇者,依各該條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更生債務人申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協助作成更生方案辦法第 4 條預覽 ↗
申請人之據實答覆義務
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接管辦法第 5 條預覽 ↗
受接管機構相關人員,對接管小組執行任務所為之處置,應予密切配合。 前項機構之負責人、董事、監察人、院長(主任)及其他受僱人員,對接管小組所為之有關詢問,有據實答…
軍事犯勞動生產作業實施辦法第 13 條預覽 ↗
作業期間,由各監所檢同考核表會同勞動作業管理人員分別考核,其行狀善良悛悔有據,適合假 (保) 釋標準者,檢同表冊送由本部臺灣軍人監獄,依法呈請辦理假 (保) 釋…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39 條預覽 ↗
實施者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監管或代管處分後,對監管人或代管人執行職務所為之處置,應密切配合,對於監管人或代管人所為之有關詢問,有據實答覆之義務。
私立老人福利機構接管辦法第 5 條預覽 ↗
受接管老人福利機構相關人員,對接管小組執行任務所為之處置,應予密切配合。 前項機構之負責人、董事、監察人、院長(主任)及其他受僱人員,對接管小組所為之有關詢問,…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68 條預覽 ↗
建築物高度除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有關規定許可者,從其規定外,不得高於法定最大容積率除以法定最大建蔽率之商乘三點六再乘以二,其公式如左: 法定最大容積率 H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5 條預覽 ↗
監察院、法務部及公職人員之服務或上級機關(構)之政風機構,為調查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違反本法情事,得向有關之機關(構)、法人、團體或個人查詢,受查詢者有據實說明或…
跨國移交受刑人法第 15 條預覽 ↗
經接收在我國執行之受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執行之矯正機關報請法務部,許可假釋出獄: 一、一般受刑人合併其國內外已執行之徒刑,符合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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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正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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