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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8 筆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69.07.19訂定)第 10 條預覽 ↗
出席委員對於表決結果,非有明顯足以影響表決結果之重大瑕疵,不得請求重付表決。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101.07.16訂定)第 9 條預覽 ↗
出席委員對於表決結果,非有明顯足以影響表決結果之重大瑕疵,不得請求重付表決。 前項請求重付表決,以一次為限。
立法院議事規則第 39 條預覽 ↗
出席委員對於表決結果提出異議時,經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得要求重付表決。但以一次為限。 用投票或點名方法表決,非有足以明顯影響表決結果之重大瑕疵者,不得要求重付…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使用人工智慧系統參考指引第 15 條預覽 ↗
十五、使用者若發現人工智慧系統產出之內容具重大瑕疵、偏見,或有侵犯人權、危害資安之虞,應立即停止使用,並主動向所屬機關之資訊管理人員通報。
國民大會議事規則第 21 條預覽 ↗
出席代表對表決結果,提出疑義,經三十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得要求重行表決。但以一次為限。 採用投票表決,非有重大明顯瑕疵足以影響表決結果者,不得重行表決。 前項重大…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 54 條預覽 ↗
主管機關就第五十二條所定事項,經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得為下列決定,由主管機關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學校、陳情人: 一、事件應受理而未受理者,應命學校受理。 二、認事…
農民或原住民製酒管理辦法第 18 條預覽 ↗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酒製造業者設立許可及核發許可執照者,中央主管機關於事後發現其申請書或檢附文件所載事項有虛偽不實或重大瑕疵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第 19 條預覽 ↗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菸酒業者設立許可及核發許可執照等事項,中央主管機關於事後發現其申請書或檢附文件所載事項有虛偽不實或重大瑕疵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 64 條預覽 ↗
主管機關就前條所定事項,經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得為下列決定,由主管機關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學校或陳情人: 一、事件應受理而未受理者,應命學校受理。 二、調和協議顯…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 44 條預覽 ↗
校事會議、性平會或教評會於審議過程,發現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裁罰處分有調查程序重大瑕疵者,得報請主管機關確認後,以書面促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七條…
候補試署法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第 17 條預覽 ↗
司法院應於書類審查程序完成後,檢附考核表、書審會之書類審查結果及其他相關資料,提請人審會審查候補、試署法官之服務成績。 人審會對於書審會之書類審查結果,不得逕予…
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第 20 條預覽 ↗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有必要重行調查者,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 二、有足以影響原調查認定之新事實、新證據。 三、其他性騷擾防治審議會認有必要…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第 22 條預覽 ↗
當事人不服第十八條第三項決定,得於收到書面通知翌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雇主提出申復;同一事件以一次為限。 雇主於接獲前項申復後,應於十個工作日內,由申…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第 14 條預覽 ↗
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請案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應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一、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或未通過面談。 二、申請人、依親對象無同居之事實或說詞有重…
法官進修考察辦法第 16 條之 2預覽 ↗
選送審查委員會於作成研究報告審議結果為不及格之決議前,應以書面通知受審核人陳述意見。但已依前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者,得不予通知陳述意見。 選送審查委員會對於專業審核…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第 24 條預覽 ↗
當事人對於雇主所為職場霸凌事件之調查結果不服,向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經認定違反本準則規定,且調查程序有第二十二條第四項所定重大瑕疵情形之一者,得要求雇主…
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第 28 條預覽 ↗
認定委員會、性平會或教評會於審議過程,發現原行政處分機關之裁罰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後,應以書面請…
國際進口包裹代驗投遞辦法第 12 條預覽 ↗
由郵局代辦驗關,經海關放行之包裹,郵局應即通知收件人備款來局領取,但免稅及稅款在新台幣五千元以下之航空與水陸路包裹,應先交郵務士按址投遞並收取稅款,如未能投交者…
都市更新條例第 77 條預覽 ↗
依第十二條規定經公開評選委託之實施者,其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如有不法情事或重大瑕疵而對所有權人或權利關係人之權利顯有不利時,所有權人或權利關係人得向直轄市…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91 條預覽 ↗
一九一 (誤用簡易訴訟程序) 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第一審誤用簡易訴訟程序審理並為判決,如當事人在第一審程序曾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項行使責問權者,其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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