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法規
共 7,772 筆
地方法院提存所辦理行政訴訟擔保提存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 條預覽 ↗
一、本注意事項所稱行政訴訟擔保提存事件,係指提存人依行政訴訟法第七編保全程序準用民事訴訟法及第八編強制執行程序準用強制執行法規定提供擔保之擔保提存事件。
地方法院提存所辦理行政訴訟擔保提存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2 條預覽 ↗
二、行政訴訟擔保提存事件,由本案訴訟已繫屬或應繫屬之第一審行政法院管轄區域內或執行標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提存所辦理之。
地方法院提存所辦理行政訴訟擔保提存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3 條預覽 ↗
三、行政訴訟擔保提存事件之提存物,以金錢、有價證券或其他動產為限。
地方法院提存所辦理行政訴訟擔保提存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4 條預覽 ↗
四、提存所准予提存後,應即通知(如附式一、二、三)原裁定之法院書記處或紀錄科;原裁定法院認有必要時,得以電話或其他方式向提存所查證。
地方法院提存所辦理行政訴訟擔保提存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5 條預覽 ↗
五、行政訴訟擔保提存事件,本注意事項未規定者,依提存法令相關規定辦理。
刑事訴訟法第 1 條預覽 ↗
犯罪追訴處罰之限制及本法之適用範圍
行政訴訟法第 1 條預覽 ↗
立法宗旨
憲法訴訟法第 1 條預覽 ↗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二、機關爭議案件。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
民事訴訟法第 1 條預覽 ↗
普通審判籍-自然人
行政訴訟法第 2 條預覽 ↗
行政訴訟審判權之範圍
憲法訴訟法第 2 條預覽 ↗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並任司法院院長之大法官擔任審判長;其因故不能擔任時,由並任司法院副院長之大法官任之。二人均不能擔任時,由參與案件審理之資深大法官任之;資同由…
民事訴訟法第 2 條預覽 ↗
普通審判籍-法人及其他團體
刑事訴訟法第 2 條預覽 ↗
有利不利一律注意
行政訴訟法第 3 條預覽 ↗
行政訴訟之種類
憲法訴訟法第 3 條預覽 ↗
憲法法庭得設數審查庭,由大法官三人組成之,依本法之規定行使職權。 審查庭審判長除由並任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擔任外,餘由資深大法官任之;資同由年長者任之。 …
民事訴訟法第 3 條預覽 ↗
因財產權涉訟之特別審判籍(一)
刑事訴訟法第 3 條預覽 ↗
刑事訴訟之當事人
行政訴訟法第 4 條預覽 ↗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
憲法訴訟法第 4 條預覽 ↗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由司法院定之。 前項規則,由全體大法官議決之。 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所定人數時,總…
民事訴訟法第 4 條預覽 ↗
因財產權涉訟之特別審判籍(二)
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