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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74 筆:名稱 4・條文 70
法院刑事被告具保責付須知預覽 ↗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被告具保責付辦法預覽 ↗
法院辦理刑事被告具保責付改進事項預覽 ↗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被告具保責付要點預覽 ↗
條文定位70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 1 條預覽 ↗
本標準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依本法規定為補償時,除第二條第六…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 2 條預覽 ↗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之保險人依本法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時,以其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之相關醫療費用為限。但每一受害…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 3 條預覽 ↗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失能,其失能程度分為十五等級,各障害項目之障害狀態、失能等級、審核基準及開具失能診斷書之醫院層級或醫師,依附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失能給付…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 4 條預覽 ↗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失能時,本保險之保險人依下列規定審核辦理:
一、受害人身體遺存障害,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表之任一項目時,按各該項目之失能等級給與之。
二、…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 5 條預覽 ↗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原有失能程度加重,應按加重之失能等級給付標準扣除原失能給付標準給與之。 受害人因同一交通事故已受領失能給付,後因原障害部位惡化而加重失能…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 6 條預覽 ↗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死亡者,其死亡給付為每一人新臺幣三百萬元。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 7 條預覽 ↗
受本保險每次因汽車交通事故致每一人死亡給付、失能給付及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之金額,合計最高以新臺幣三百二十萬元為限。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 8 條預覽 ↗
本保險之保險人對於受害人失能等級認定有疑義時,得要求受害人提供甲種診斷書或至經衛生福利部公告並依法評鑑合格之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醫院,予以檢驗查證。但受害人僅提供…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 9 條預覽 ↗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法院刑事被告具保責付須知第 1 條預覽 ↗
一 被告經准予具保或責付者,由書記官當庭交付「保證書」或「責付證書」或由被告之親友逕向法警室或服務處 (含服務臺、服務中心、或訴訟輔導處,以下同) 取用。
法院刑事被告具保責付須知第 2 條預覽 ↗
二 被告接受前項書類後,依照下列方法辦理具保責付手續:
(一) 自行辦理或交付同來之親友代為辦理。
(二) 用電話、寫信或其他方法通知親友到法警室辦理。
(三) 不能依前兩款辦理…
法院刑事被告具保責付須知第 3 條預覽 ↗
三 保證書以該管區域內殷實之人所具者為限,並應記載保金額及依法繳納之事由。
(一) 填寫保證書。
(二) 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三) 繳驗國民身分證。
(四…
法院刑事被告具保責付須知第 4 條預覽 ↗
四 被告或具保人可依指定之保證金額繳納現金或有價證券 (依時價計算) 免具保證書。
法院刑事被告具保責付須知第 5 條預覽 ↗
五 受責付人除係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或其選任辯護人、委任代理人外,以居住該管區域內被告之尊長親友或其他有正當職業或有聲譽信用之人,而對被告具有約束力影響力者為適當。
法院刑事被告具保責付須知第 6 條預覽 ↗
六 受責付人應繳驗國民身分證,填寫責付證書,載明如經傳喚應令被告隨時到場,並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法院刑事被告具保責付須知第 7 條預覽 ↗
七 辦妥上開具保責付手續後,將保證書或責付證書交由法警室轉陳法官核辦。法官認為必要時,得命具保人提出戶口名簿、財產證明文件或不動產所有權狀。
法院刑事被告具保責付須知第 8 條預覽 ↗
…保人辦妥保證 (即書面保證或繳納保證金) ,或受責付人辦妥責付手續後,應即將被告釋放。
法院刑事被告具保責付須知第 9 條預覽 ↗
九 各員警辦理具保責付手續及查保對保等不收任何費用。
法院刑事被告具保責付須知第 10 條預覽 ↗
十 法院辦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之具保責付手續,準用本須知之規定。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被告具保責付辦法第 1 條預覽 ↗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被告具保或責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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