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共 291 筆
民法第 60 條預覽 ↗
捐助章程之訂定
訴願法第 60 條預覽 ↗
訴願提起後,於決定書送達前,訴願人得撤回之。訴願經撤回後,不得復提起同一之訴願。
破產法第 60 條預覽 ↗
訴訟或執行中不能清償債務之破產宣告
公證法第 60 條預覽 ↗
受懲戒處分人、依第五十八條第三項移送懲戒之公證人公會,對於民間之公證人懲戒委員會之議決有不服者,得於議決書送達之翌日起二十日內向民間之公證人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
戶籍法第 60 條預覽 ↗
初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
土地法第 60 條預覽 ↗
占有喪失
建築法第 60 條預覽 ↗
賠償責任
住宅法第 60 條預覽 ↗
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及完成報備之原由政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社區,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其社區管理維護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辦理。 國…
關稅法第 60 條預覽 ↗
經營保稅貨物倉儲、轉運及配送業務之保稅場所,其業者得向海關申請登記為物流中心。 進儲物流中心之貨物,因前項業務需要,得進行重整及簡單加工。 進口貨物存入物流中心…
票據法第 60 條預覽 ↗
被保證人之擬制
保險法第 60 條預覽 ↗
危險增加之效果
律師法第 60 條預覽 ↗
地方律師公會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所在地社會行政主管機關得予警告、撤銷其決議、命其停止業務之一部或全部,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得為下列…
信託法第 60 條預覽 ↗
監督機關
羈押法第 60 條預覽 ↗
看守所應於平日辦理接見;國定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之接見,得由看守所斟酌情形辦理之。 被告接見,每日一次;其接見時間,不得逾三十分鐘。但看守所長官認有必要時,得增加…
電業法第 60 條預覽 ↗
裝有電力設備之工廠、礦場、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及受電電壓屬高壓以上之用電場所,應置專任電氣技術人員或委託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負責維護與電業供電設備分界點以內一般及…
專利法第 60 條預覽 ↗
發明專利權之效力,不及於以取得藥事法所定藥物查驗登記許可或國外藥物上市許可為目的,而從事之研究、試驗及其必要行為。
公司法第 60 條預覽 ↗
股東連帶清償責任
鐵路法第 60 條預覽 ↗
電化鐵路架空電車線之淨空高度
電信法第 60 條預覽 ↗
犯第五十六條至第五十八條之罪者,其電信器材,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航業法第 60 條預覽 ↗
本法未規定事項,涉及國際事務者,主管機關得參照有關國際公約或協定及其附約所訂規則、辦法、標準、建議或程式,採用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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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正的法規
異動條文近一年 980 次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