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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60 條(捐助章程之訂定)

  1. 1.設立財團者,應訂立捐助章程。但以遺囑捐助者,不在此限。
  2. 2.捐助章程,應訂明法人目的及所捐財產。
  3. 3.以遺囑捐助設立財團法人者,如無遺囑執行人時,法院得依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指定遺囑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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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60條規定設立財團法人應訂立捐助章程,載明法人目的與所捐財產;以遺囑捐助者得免訂章程,無遺囑執行人時法院得依聲請指定。

Q · 設立基金會一定要寫捐助章程嗎?

依民法第60條,生前設立財團法人原則上必須訂立捐助章程,且應訂明法人目的及所捐財產兩件核心事項,否則主管機關不會許可。例外是以遺囑捐助者不在此限,由遺囑本身取代捐助章程的功能;但遺囑若無指定遺囑執行人,法院得依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指定執行人,避免公益遺願無人辦理而落空。

白話解讀

捐助章程是財團法人的 DNA。它不是一份可以日後慢慢補的文件,而是整個基金會存在的根基。你要寫清楚兩件事:這個基金會為什麼存在(目的),以及你拿了什麼出來(捐助財產)。寫得模糊,主管機關不會讓你通過;寫得太窄,日後想調整業務範圍會綁死自己。更關鍵的是,這份章程一旦定下來,你作為捐助人的角色基本上就結束了。財產捐出去之後,基金會是獨立的法律人格,你不能把手伸回去。有一種特殊狀況是用遺囑捐助:人都走了,誰來執行?民國70年增訂的第三項解決了這個問題。如果死者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法院可以依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的聲請指定一個,確保死者的公益遺願不會因為沒人辦事而落空。

法律定性

民法第60條為財團法人設立的基礎規範:設立人原則上須訂立捐助章程,載明法人目的及所捐財產,作為財團存立的根本;以遺囑捐助者得不訂章程,由遺囑取代其功能,無遺囑執行人時法院得依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指定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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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捐助章程一定要請律師寫嗎?自己寫行不行?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律師寫,自己寫也有效。但實務上主管機關對章程內容有很多具體要求(董事會人數、關係人比例限制、財務監督條款等),自己寫很容易漏項被退件。很多主管機關官網有捐助章程範本可下載,先照範本寫一版,再找律師修改細節,是最省錢又不會出錯的做法。

Q2用遺囑成立基金會,繼承人可以反對嗎?

遺囑捐助如果沒有侵害繼承人的特留分(民法第1187條),繼承人原則上不能反對。但繼承人可主張遺囑形式要件有瑕疵,若遺囑被認定無效,捐助即不成立。遺囑捐助最常見的爭議不是能不能捐,而是遺囑到底有沒有效,最安全的做法是用公證遺囑(民法第1191條),被推翻的機率最低。

Q3設立基金會一定要寫捐助章程嗎?

原則上要。生前設立財團法人必須訂立捐助章程,並載明法人目的及所捐財產。唯一例外是以遺囑捐助者,由遺囑取代章程功能;但遺囑若無指定執行人,法院得依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指定執行人。

Q4捐助章程要寫哪些東西?

至少要訂明法人目的(具體到業務項目)與所捐財產明細,實務上還會載明董事會組成、財務監督與剩餘財產歸屬。

Q5捐助章程和公司章程差在哪?

捐助章程是財團法人(無社員、以財產為基礎)的根本文件,重點在目的與捐助財產;公司章程是社團法人(有股東)的規範,重點在出資與經營權。

Q6什麼是遺囑捐助?

以遺囑表示將財產捐出設立財團法人之行為,依本條但書得免訂捐助章程,由遺囑取代章程功能。

Q7捐助章程和遺囑捐助哪個程序簡單?

遺囑捐助形式上免訂章程看似輕鬆,但內容不具體時法院難執行、遺囑效力易遭質疑,實務上反而更複雜。

Q8怎麼訂立捐助章程設立基金會?

擬定章程(載明目的與財產)→ 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 向法院辦理設立登記取得法人格。

Q9捐助章程的目的條款怎麼寫才會過?

具體到業務項目(如偏鄉教育補助),可採主要業務加兼辦業務雙層寫法,太抽象的目的等於沒寫會被退件。

Q10遺囑捐助沒有執行人怎麼聲請指定?

由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向法院聲請指定遺囑執行人,依民法第60條第3項辦理。

Q11用遺囑捐助設立基金會要準備什麼?

建議用公證遺囑,並在遺囑中把目的、財產範圍、董事人選與執行人寫得跟章程一樣清楚,降低被推翻風險。

Q12捐助章程 vs 財團法人法的記載事項哪個優先?

財團法人法第8條對章程記載事項有更詳細規定,屬特別法,與民法第60條併用,記載項目要同時滿足。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面向生前捐助遺囑捐助
設立文件須訂立捐助章程以遺囑取代章程,免另訂
目的與財產記載章程內明訂應於遺囑內載明,否則法院難以執行
執行人由捐助人自行辦理由遺囑執行人辦理,無人時法院得指定
常見爭議目的條款是否具體、是否通過審查遺囑效力與形式要件、是否侵害特留分
建議做法依範本擬章程再請律師修飾採公證遺囑,被推翻機率最低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一般社団法人及び一般財団法人に関する法律 第152条(定款の作成・遺言による設立)
🇰🇷 韓國민법 제43조(재단법인의 정관)・제47조(유언설립)
🇨🇳 中國民法典 第93條(捐助法人之捐助章程)
🇩🇪 德國BGB § 81(Stiftungsgeschäft)・§ 83(Stiftung von Todes wegen)
🇫🇷 法國Loi n° 87-571 du 23 juillet 1987(fondation reconnue d'utilité publique)
🇺🇸 美國Uniform Trust Code § 405(charitable trust)/Restatement (Third) of Tru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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