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1189 條(遺囑方式之種類)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 一、自書遺囑。 二、公證遺囑。 三、密封遺囑。 四、代筆遺囑。 五、口授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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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reepay
5 years ago
警察類科
不需要親自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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