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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1190 條(自書遺囑)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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