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1190 條(自書遺囑)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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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sina
7 months ago
專業證照
全文親自書寫🈚️§ 3第二項、第三項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實務上自書遺囑被偽造不罕見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