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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民法 第 63 條(財團變更組織)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為維持財團之目的或保存其財產,法院得因捐助人、董事、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變更其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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