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130 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11 人 正在學習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中華民國刑法 第130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編章節定位
最新筆記
chi0605
10 months ago
警察類科
具體結果犯
jhwang
2 years ago
警察類科
限於故意犯
zwt0816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此條不處罰過失
hyuk
3 years ago
此條『釀成災害』應解讀為『客觀處罰要件』較符合立法本旨。即公務員僅須故意廢弛職務,而災害之發生於一般客觀上可預見即可。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