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13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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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wei1217
2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明知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結果犯)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ryan1130
3 years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公務員在職務上有主持、執行或指揮、支配權限。
*違背法令:圖利行為限於違反執行職務之法令的行為。
*直接圖利:ex:採購物品之際浮報貨價。
*間接圖利:ex:妨礙驗收人員,使之不符合規格物品驗收通過。
*圖利罪非對向犯,仍可成立共同正犯。
*圖利罪為瀆職罪章之概括規定:須不合刑法其他貪瀆條款。
raphael
4 years ago
以上皆非
因而獲得利益者=結果犯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