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132 條
- 1.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2.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 3.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而洩漏或交付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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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刑法第 132 條規範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罪:公務員故意洩漏處 3 年以下、過失洩漏處 1 年以下,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持有後洩漏同樣處 1 年以下。
Q · 不是公務員洩漏政府秘密也會犯罪嗎?
依刑法第 132 條第三項,非公務員只要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應保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洩漏出去即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政府外包廠商、實習生、駐點清潔人員、會計師、律師為政府服務期間接觸到的應保密資訊都在射程內,是政府資訊安全的最後一道鎖。
白話解讀
政府手上有無數檔案、會議紀錄、案件資料,有些是公開的,有些是「非公開但還沒到國防機密那麼高等級」的。這條就是守住這條中間線的鎖。公務員如果把這些應該保密的東西洩漏出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洩漏也要負責,一年以下。更有趣的是第三項:就算你不是公務員,只要你因為職務或業務知道了這些秘密(例如你是外包廠商、實習生、清潔工),洩漏出去一樣坐牢。很多人以為「我又不是公務員,這條和我無關」,錯了。在政府採購盛行的今天,第三項抓的就是你。這條和國家安全法的機密不同,它處理的是「日常政府運作中的應保密事項」,範圍廣得驚人:偵查中的案件內容、未公告的標案規格、人事考評資料,全部算。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刑法第 132 條規範公務員及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事項之刑事責任,建立三層次處罰結構:故意洩漏(第一項)、過失洩漏(第二項)、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持有後洩漏(第三項),保護政府日常運作中之保密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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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麼叫「國防以外應秘密」?範圍到底多大?▾
實務上範圍很廣:偵查不公開的案件資料、未公告的政府標案規格、人事考評和升遷資料、內部會議紀錄、未核定的政策草案、個人的稅務和戶籍資料等等。只要是法令規定或機關依業務判斷應該保密的都算。關鍵不是資訊重不重要,是機關有沒有把它當秘密處理。蓋了「密」字戳章的當然是,但沒蓋戳章也可能被認定是。
Q2我是政府外包廠商的員工,看到機密文件但沒外傳,也會犯罪嗎?▾
單純看到不會犯罪,本條處罰的是「洩漏或交付」的行為。但如果你把看到的內容轉傳出去,第三項就適用。外包廠商駐點在政府機關工作屬高風險職位,建議和雇主簽清楚保密條款,並且接觸到任何看起來像秘密的文件時立刻停手並向主管報告。
Q3記者收到洩密文件報導出來,會連記者一起告嗎?▾
實務上通常只追究洩漏者,記者有新聞自由的保護空間。但如果記者主動向公務員索取、或參與了洩漏的過程,可能被認為是教唆或共犯。記者收到文件後的處理方式會決定刑責,單純收受並基於公共利益報導,防禦空間較大;主動索取並承諾對價,就跨線了。
Q4刑法 132 條是什麼?▾
規範公務員及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事項之刑事責任,分三項:故意 3 年、過失 1 年、非公務員因業務 1 年。
Q5什麼叫「國防以外應秘密」?▾
偵查中案件資料、未公告標案規格、人事考評、未核定政策草案、個人稅務戶籍資料等政府日常應保密事項,範圍極廣。
Q6「因職務或業務持有」怎麼認定?▾
不限於正式僱傭,承攬、外包、駐點、實習、志工等任何因業務關聯而實際接觸保密資料之關係皆屬之。
Q7三項刑度差在哪?▾
第一項故意犯 3 年、第二項過失犯 1 年、第三項非公務員因業務犯 1 年,後二項可易科罰金。
Q8懷疑公務員洩密怎麼告?▾
保留洩漏者文字訊息與轉傳紀錄等證據,向所屬機關政風室、廉政署或地檢署檢察官提出告發。
Q9怎麼證明資料是「應秘密」?▾
舉證機關有保密處理外觀(密戳、限閱、加密、列管)或依法令性質應保密;實務不以蓋密戳為唯一標準。
Q10外包員工怎麼自保?▾
接案時要求機關書面釐清保密範圍,接觸到看似秘密文件立即停止、向主管報告,禁止拍照轉傳。
Q11公務員洩密訴訟流程多久?▾
從偵查到一審判決平均 12-24 個月,懲戒程序與刑事程序可並行,最快 6 個月公務員身分有變動。
Q12刑法 132 vs 國家機密保護法 32 哪個重?▾
國家機密保護法 32 條刑度較重(1-7 年),適用於已分級之國家機密;本條處理日常應秘密事項,刑度較輕但範圍廣。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value |
|---|---|
| 刑法 132 條(國防以外應秘密) | 公務員 3 年以下、過失 1 年以下、非公務員因職務業務 1 年以下 |
| 刑法 109 條(國防秘密) | 公務員洩漏國防秘密 1 年以上 7 年以下,刑度顯著加重 |
| 國家機密保護法 32 條 | 已分級之國家機密洩漏,最高 1 年以上 7 年以下,必要時得保安處分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41 條 | 意圖營利洩漏個資 5 年以下並科 100 萬以下罰金,無營利意圖則民事責任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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