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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93 條

承攬工程人或監工人於營造或拆卸建築物時,違背建築術成規,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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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刑法第 193 條規範承攬人或監工人在營造或拆卸建築物時違背建築術成規致生公共危險者,最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Q · 工地違規施工但還沒蓋塌,能告嗎?

依刑法第 193 條,承攬工程人或監工人在營造或拆卸建築物時違背建築術成規且致生公共危險,即可成立違背建築成規罪。本罪屬具體危險犯,不需要建築物真的倒塌或有人受傷,只要鑑定報告認定施工狀態已讓週邊人員或財產處於具體危險中,罪即構成,最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白話解讀

你家隔壁的工地在趕工,工人把鷹架搭得歪歪的,牆面用的鋼筋比圖說少了一半。你路過會想「這樣安全嗎?」但你大概不會想到,這種「偷工減料」在刑法裡有專門的罪名,而且是公共危險罪章。第 193 條處罰的是承攬工程人或監工人,在蓋房子或拆房子時違背「建築術成規」(白話說就是業界公認的施工標準和安全規範)並因此產生公共危險的情況。重點不是你真的蓋塌了什麼,而是「致生公共危險」這個要件:只要施工方式已經讓週邊的人或財產處於具體危險中,罪就成立了。所以這條有時候在倒塌前就會動用。但也因為「建築術成規」是抽象概念,實務上要靠鑑定報告證明,這是案件成敗的關鍵。

法律定性

刑法第 193 條(違背建築成規罪)為公共危險罪章規範條文,處罰對象為承攬工程人與監工人,要件為在營造或拆卸建築物階段違背建築術成規(業界公認的施工技術標準與安全規範)且致生公共危險,採具體危險犯立法模式,無需實害發生即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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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麼叫「建築術成規」?法條寫得這麼模糊

實務上指的是施工時業界普遍承認的安全規範和標準,包含建築技術規則、國家標準(CNS)、建築師公會準則、結構計算書要求等。它是動態概念,會隨技術更新。判斷有沒有違背,法院通常會送鑑定機構(結構技師公會、大學相關系所)出具意見書。內行人提示:如果你是被告,質疑鑑定方法和取樣範圍是常見的防禦策略,因為鑑定結論往往決定案件勝負。

Q2承攬人和監工人可以互推責任嗎?

法條是把兩者並列,實務上會依各自的職責範圍劃分。承攬人通常負責整體施工品質,監工人負責現場監督。如果監工確實已經多次向承攬人反應並留下紀錄但承攬人置之不理,監工的責任會減輕甚至不成立。內行人提示:書面紀錄是切割責任的關鍵,口頭提醒在法庭上幾乎沒有證明力。

Q3刑法 193 條是什麼?

處罰承攬工程人與監工人在建築營造或拆卸時違背技術標準致生公共危險之罪,屬具體危險犯。

Q4違背建築成規罪要件有哪些?

三要件:行為人為承攬人或監工、營造或拆卸建築物階段、違背建築術成規且致生公共危險。

Q5什麼叫「建築術成規」?

業界普遍承認的施工技術標準與安全規範,包含建築技術規則、CNS 國家標準、建築師公會準則等動態概念。

Q6「致生公共危險」是什麼意思?

指施工狀態已讓週邊人員或財產處於具體危險中,不需實害發生即可成立,由鑑定報告認定。

Q7工地違規怎麼檢舉?

拍照錄影蒐證 → 向當地建管處與勞檢處檢舉 → 委託結構技師鑑定 → 必要時提刑事告訴。

Q8鑑定報告怎麼取得?

委請結構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或大學相關系所出具,費用約 10-30 萬,是案件勝訴關鍵。

Q9監工怎麼避免被起訴?

對違規施工要求書面留下反對意見(Email/Line/簽呈皆可),口頭提醒在法庭上幾乎無證明力。

Q10承攬人如何留書面紀錄自保?

保存施工圖說、品管紀錄、會議紀錄、變更通知等,這些是證明是否違背成規的基礎證據。

Q11刑法 193 vs 過失致死罪哪個重?

過失致死(276)刑度較重(五年以下),193 是危險犯(三年以下)。實害發生時往往兩罪競合,從重處斷。

Q12監工 vs 承攬人責任怎麼分?

本條並列為共同主體,依各自職責範圍個別認定。監工若已書面反應仍被無視,責任可大幅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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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建築基準法 第98条(無資格建築物違反罰則)+ 刑法 第211条(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罪)
🇰🇷 韓國건축법 第106条(건축법 위반)+ 형법 第268条(업무상과실치사상)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 德國StGB § 319 Baugefährdung(建築危害罪,本條直接源頭)
🇫🇷 法國Code pénal Article 223-1(mise en danger délibérée de la personne d'autrui)
🇺🇸 美國State Building Codes + Criminal Negligence Statutes(各州個別立法,無聯邦統一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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