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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4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略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3.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人,以略誘論。
  4.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rexlaw
3 month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1. 略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務21上1504、93台上4335: 未成年子女之父母在法律上既均享有親權,不得由任何一方之意思而有所侵害,以父或母一方之不法行為,使脫離他方親權時,仍應負刑事上相當罪責 2.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3.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人,以略誘論。 4.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uj2071
10 month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排除 1.未滿20 2.未婚 3.有家長監督權,且未得監督權人同意又違反被誘人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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