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27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謀為同死而犯前三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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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1. 「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他殺
真摯的同意:
「辨別事理之能力」&「了解生命結束之意涵」
例如媽媽帶小孩自殺
2.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自殺
3.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4. 「謀為同死」而犯前三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社會安全網
hiroi
2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做出囑託、承諾或是同謀共死之人皆具備辨別事理之能力以及了解生命結束之意涵進而做出真摯的表示,才成立
Ex:小孩三歲媽媽帶他自殺 、重度智能障礙同謀共死都不成立
azulouob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謀為同死要件
1、真實之共死之心
2、共謀事實(互相謀議or約定同死)
3、需有同意死亡之能力
shura
3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謀為同死成罪但免責
power860629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I 合意殺人罪(屬他殺形態)
II 參與自殺罪(屬自殺形態)
lcfang629
4 years ago
公務人員
一項與二項之區別標準
一項、行為人殺被害人了沒
二項、看被害人有無實行自殺行為為斷
crazyago1015
4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I 被害人他殺
II 被害人自殺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