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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88 條

  1. 1.懷胎婦女服藥或以他法墮胎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2. 2.懷胎婦女聽從他人墮胎者,亦同。
  3. 3.因疾病或其他防止生命上危險之必要,而犯前二項之罪者,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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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 288 條規範自行墮胎罪,但優生保健法第 9 條提供寬廣合法事由,合法婦產科人工流產不適用本條。

Q · 在台灣自己用藥墮胎會被抓嗎?

依刑法第 288 條,懷胎婦女自行服藥或以他法墮胎,原則上構成犯罪,最重六月有期徒刑。但優生保健法第 9 條提供六款合法事由(醫療、優生、倫理、強制性交懷孕、社會適應、影響心理健康),只要經醫師診斷符合任一款並在合法婦產科進行人工流產,就在保護傘下不會觸犯本條。實務上極少有人被起訴。網購墮胎藥自行服用是高風險行為,因為沒有醫師介入,完全失去優生保健法的保護。

白話解讀

很多人不知道:刑法裡其實還有「自行墮胎罪」這條。懷孕婦女自己服藥或用其他方式墮胎,最重六個月有期徒刑。聽起來嚇人,但這條在現實中幾乎不會被用,因為優生保健法(即將更名為生育保健法)開了一道極寬的合法墮胎大門:經醫師診斷有醫療、優生、倫理或社會理由(包含「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就可以合法人工流產。實際上,大多數在合法醫療院所進行的墮胎都符合優生保健法的要件,根本不會觸犯這條。但這條沒有被刪除,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個訊號:在台灣,墮胎在原則上仍是犯罪,只是有大量法定阻卻事由。如果你在沒有醫師介入的情況下自行用藥流產(例如網購墮胎藥),你就站在這條的射程內,而且失去了優生保健法的保護傘。

法律定性

刑法第 288 條為自行墮胎罪,規範懷胎婦女自行服藥或以他法墮胎之刑事責任,最重處六月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本條與第 289 至 292 條共同構成墮胎罪章,建立「原則違法、特別法例外合法」的法制結構,實質規範功能由優生保健法(即將更名為生育保健法)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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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在台灣墮胎到底合不合法?

嚴格說:刑法上原則違法(本條和第 289 條等),但優生保健法第 9 條提供六款合法事由,包含醫療、優生、倫理(強制性交懷孕)、和「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心身健康或家庭生活者」這個極寬的兜底款。實務上絕大多數在合法婦產科進行的人工流產都符合條件。內行人提示:合法的關鍵是「經醫師診斷後執行」,自行處理就完全失去保護。

Q2這條真的有人被判嗎?

極少。實務上自行墮胎被起訴的案例非常罕見,因為通常沒人知道、沒人通報。但這條沒被刪除的意義是:它構成台灣墮胎法制的底線,所有合法墮胎都建立在「優生保健法提供例外」的結構上。內行人提示:雖然這條幾乎不被執行,但相關的醫療倫理和保險給付都還是依這個底線設計,所以它的影響比你想的廣。

Q3刑法 288 條自行墮胎罪是什麼?

規範懷胎婦女自行用藥或他法墮胎之刑事責任,最重六月徒刑、拘役或三千元罰金。第 3 項規定因疾病或防止生命危險而為之者免刑。

Q4什麼是「因疾病或防止生命危險之必要」免刑?

刑法 288 第 3 項規定,因疾病或為防止生命上危險而墮胎,犯罪成立但免除其刑。實務上這類情形通常已經走優生保健法管道處理。

Q5自行墮胎與加工墮胎差在哪?

自行墮胎是孕婦自己用藥或他法(刑 288,最重 6 月),加工墮胎是他人受孕婦囑託為之(刑 289,最重 2 年),主體與刑度都不同。

Q6想終止妊娠該怎麼走才合法?

第一步到合法婦產科或家庭計畫中心諮詢,由醫師依優生保健法第 9 條評估六款事由,符合即可在醫療機構執行合法人工流產。

Q7怎麼證明符合優生保健法事由?

保留醫師診斷書、心理諮商紀錄、就醫紀錄。第 6 款「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是極寬兜底款,配合醫師診斷幾乎都能符合。

Q8人工流產費用多少?

依妊娠週數與術式不同,藥物流產約 8,000-15,000 元,手術流產約 15,000-30,000 元,多數情況需自費(非健保給付)。

Q9如果不小心自行用藥怎麼辦?

立刻就醫處理併發症風險。法律上保留就醫紀錄並諮詢律師,主張第 3 項「防止生命上危險」免刑事由,或符合優生保健法事由的證據。

Q10刑法 288 vs 優生保健法哪個適用?

兩者並存。刑法 288 是原則禁止,優生保健法第 9 條是例外允許。在合法婦產科經醫師診斷符合事由就走優生保健法,不適用 288。

Q11網購墮胎藥 vs 婦產科開立差多少?

婦產科開立:合法、有醫療把關、優生保健法保護傘。網購:違反刑法 288 + 可能違反藥事法 82 條禁藥輸入,刑度與健康風險都高。

Q12第 3 項免刑事由與優生保健法事由差在哪?

刑法 288 第 3 項只限「疾病或防止生命危險」極窄。優生保健法第 9 條六款(醫療/優生/倫理/強制性交/社會/心理)寬廣很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criterionself_abortion_288assisted_abortion_289profit_abortion_290non_consent_291
罪名與條號自行墮胎罪 / 刑 288加工墮胎罪 / 刑 289營利加工墮胎罪 / 刑 290未得同意墮胎罪 / 刑 291
行為主體懷胎婦女本人受孕婦囑託之他人為營利受孕婦囑託之他人未得孕婦同意之他人
最重刑度6 月有期徒刑 + 3,000 元罰金2 年有期徒刑 + 因致死/重傷加重5 年有期徒刑 + 1.5 萬元罰金10 年有期徒刑(重罪)
優生保健法豁免走醫療管道即豁免醫師依法執行即豁免醫師依法執行即豁免無豁免(強制墮胎不得合法化)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法第 212 条(自己堕胎罪)— 1 年以下懲役
🇰🇷 韓國형법 제 269 조(자기낙태죄)— 2019 헌법재판소 헌법불합치 결정、2021/01/01 효력상실,已實質除罪化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無「自我墮胎罪」之罪名,自願人工流產在中國合法;非法行醫實施墮胎則適用刑法第 336 條
🇩🇪 德國StGB § 218 Abs. 3(懷孕本人自為墮胎),§ 218a 提供諮商後 12 週內免罰之合法事由
🇫🇷 法國Loi Veil 1975(IVG 法律)起自願墮胎完全除罪化,現由 Code de la santé publique L2212-1 至 L2212-12 規範醫療程序
🇺🇸 美國Roe v. Wade (1973) 確立墮胎權、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2022) 推翻聯邦保護,各州法律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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