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29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以文字、圖畫或他法,公然介紹墮胎之方法或物品,或公然介紹自己或他人為墮胎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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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5106676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因界定過於廣泛,有違憲之虞,故一般不會用到此罪(如教授何種行為可能導致流產,儘管本意乃為預防,仍可能構成此罪)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以文字、圖畫或他法,公然介紹墮胎之方法或物品,或公然介紹自己或他人為墮胎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