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292 條
以文字、圖畫或他法,公然介紹墮胎之方法或物品,或公然介紹自己或他人為墮胎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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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刑法第 292 條處罰公然介紹墮胎方法、物品或介紹他人墮胎之行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不處罰墮胎本身。
Q · 在社群媒體上公開分享墮胎資訊也算犯罪嗎?
依刑法第 292 條,只要在「公然」場域(公開貼文、開放論壇、大型群組)「介紹」墮胎方法、藥物、物品或具體介紹自己或他人進行墮胎之行為,即構成本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私訊一對一、學術討論或抽象議題討論不構成。本條處罰資訊公開本身,不處罰墮胎行為。
白話解讀
你以為墮胎議題只有「做」這件事會有法律責任?這條告訴你一個多數人從沒想過的盲區:光是「公開介紹」墮胎的方法、藥物、或介紹誰可以做墮胎,就已經踩線了。不是你自己墮胎,也不是你幫人墮胎,而是你「說出口」這個動作本身。你在 Dcard、PTT、IG 限動公開分享「我朋友在某某診所做的,效果還不錯」,或是在論壇貼出某種墮胎藥的購買管道,這些行為在這條下都可能構成犯罪。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關鍵字是「公然」,私下跟閨蜜 LINE 講不算,但開放式平台上的貼文就算。這條古老的法律在社群媒體時代突然變得很有存在感,因為分享門檻低到隨便一個限動就可能觸法,但大多數人完全沒意識到。
法律定性
刑法第 292 條為墮胎罪章之資訊管制條款,規範以文字、圖畫或其他方法在公然場域介紹墮胎方法、物品或具體介紹自己或他人從事墮胎行為之資訊流通行為。構成要件為「公然性」加「介紹具體性」,本罪不處罰墮胎行為本身,係保護公共道德與生命法益之輔助性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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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刑法 292 條是什麼?▾
規範公然介紹墮胎方法或物品的刑事責任,處罰資訊流通而非墮胎本身。
Q2在 Dcard 分享墮胎心得會犯法嗎?▾
若內容具體介紹方法、藥物、診所即可能構成;單純分享個人決定後的心情不算。
Q3什麼叫「公然」?▾
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得共見共聞之場域,公開貼文、開放論壇、大型群組皆屬之。
Q4292 跟 288、289、290 條差在哪?▾
292 處罰公然介紹資訊;288 處罰孕婦自行墮胎;289 處罰加工墮胎;290 處罰意圖營利之加工墮胎。
Q5292 條訴訟時效多久?▾
追訴權時效 5 年,屬非告訴乃論之罪,由檢察官主動偵辦。
Q6私訊朋友傳墮胎資訊會觸法嗎?▾
一對一私訊通常不構成公然,但大型開放群組可能構成。
Q7醫師、護理師發墮胎科普文有特殊風險嗎?▾
有,公開平台加上具體介紹加上專業身份是高風險組合,還可能影響執照。
Q8刪文認罪能減刑嗎?▾
初犯、社會危害輕微、主動刪文表達悔意,有機會獲緩起訴或職權不起訴處分。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情境 | 公然性 | 介紹性 | 可能觸法 |
|---|---|---|---|
| Dcard 公開貼文,具體寫某診所名稱與費用 | 是 | 是 | 高 |
| 私訊閨蜜,傳墮胎藥資訊 | 否 | 是 | 低 |
| Threads 限動討論「合法墮胎政策應否擴張」 | 是 | 否 | 低 |
| 200 人開放 LINE 群組分享某藥效果 | 是 | 是 | 高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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