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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5 分鐘5 分鐘5 分

中華民國刑法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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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字、圖畫或他法,公然介紹墮胎之方法或物品,或公然介紹自己或他人為墮胎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 292 條處罰公然介紹墮胎方法、物品或介紹他人墮胎之行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不處罰墮胎本身。

Q · 在社群媒體上公開分享墮胎資訊也算犯罪嗎?

可能算。公開平台介紹方法、藥物、診所就踩線

依刑法第 292 條,只要在「公然」場域(公開貼文、開放論壇、大型群組)「介紹」墮胎方法、藥物、物品或具體介紹自己或他人進行墮胎之行為,即構成本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私訊一對一、學術討論或抽象議題討論不構成。本條處罰資訊公開本身,不處罰墮胎行為。

白話解讀

你以為墮胎議題只有「做」這件事會有法律責任?這條告訴你一個多數人從沒想過的盲區:光是「公開介紹」墮胎的方法、藥物、或介紹誰可以做墮胎,就已經踩線了。不是你自己墮胎,也不是你幫人墮胎,而是你「說出口」這個動作本身。你在 Dcard、PTT、IG 限動公開分享「我朋友在某某診所做的,效果還不錯」,或是在論壇貼出某種墮胎藥的購買管道,這些行為在這條下都可能構成犯罪。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關鍵字是「公然」,私下跟閨蜜 LINE 講不算,但開放式平台上的貼文就算。這條古老的法律在社群媒體時代突然變得很有存在感,因為分享門檻低到隨便一個限動就可能觸法,但大多數人完全沒意識到。

法律定性

刑法第 292 條為墮胎罪章之資訊管制條款,規範以文字、圖畫或其他方法在公然場域介紹墮胎方法、物品或具體介紹自己或他人從事墮胎行為之資訊流通行為。構成要件為「公然性」加「介紹具體性」,本罪不處罰墮胎行為本身,係保護公共道德與生命法益之輔助性條款。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只是在 Dcard 分享心得,這也算犯罪?

很可能算。Dcard 是公開平台,符合「公然」要件。如果你的內容具體提到了墮胎方法、藥物名稱、或診所資訊,就符合「介紹」要件。兩個要件都具備就可能構成本條之罪。內行人提示:如果你只分享「我做了這個決定後的心情」而不提具體管道,落在討論個人經驗的範疇,不構成本罪。差別在「描述結果」vs「指引路徑」。

Q2朋友問我墮胎資訊,我傳給她算犯罪嗎?

私訊一對一通常不構成「公然」。公然的判斷標準是「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得共見共聞」。你和朋友的私人對話沒有這個特性。但如果你把同樣的內容貼到群組裡(尤其是大型、開放、陌生人可加入的群組),就可能進入公然的範圍。內行人提示:群組規模和組成決定了公然性,閨蜜三人群組跟兩百人的媽媽社團完全是兩回事。

Q3我是護理師在個人 IG 科普墮胎藥知識,風險在哪?

風險很高。你的專業身份加上公開平台加上具體介紹,三個要件疊加起來幾乎是 292 條的標靶案例。而且你還要面對護理師法的懲戒風險,可能影響執照。內行人提示:如果你真的想做衛教,透過醫療機構官方管道發佈、內容停留在「建議就醫諮詢」而非具體指引,是相對安全的做法。個人帳號做這類內容風險報酬比極差。

Q4刑法 292 條是什麼?

規範公然介紹墮胎方法或物品的刑事責任,處罰資訊流通而非墮胎本身,最高一年徒刑或三萬元罰金。

Q5什麼叫「公然介紹墮胎」?

在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見聞之場域具體指引墮胎之方法、藥物、物品或管道之行為。

Q6什麼是「公然」?

公開貼文、開放論壇、大型群組屬公然;私訊一對一、5 人以下小群通常不算。

Q7「介紹」要到什麼程度?

具體到「方法、物品、人」之指引才算;抽象學術討論、政策議題討論不算。

Q8刑法 292 怎麼判斷有沒有觸法?

先看場域是否公然,再看內容是否介紹具體方法或人。兩要件同時具備才構成。

Q9被檢舉了該怎麼辦?

立刻保存原始隱私設定截圖、檢視內容是否具體介紹、主動刪文表達悔意以爭取緩起訴。

Q10罰多少錢?怎麼算?

最高一年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初犯通常以罰金或緩起訴處理。

Q11怎麼自證沒有觸法?

證明發布場域非公然(隱私設定截圖、好友數)或內容未達介紹程度(抽象討論、學術引用)。

Q12刑法 292 vs 288 自行墮胎罪差在哪?

292 處罰公然介紹之資訊流通行為;288 處罰孕婦自行墮胎之實際行為。本條不處罰墮胎本身。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情境公然性介紹性可能觸法
Dcard 公開貼文,具體寫某診所名稱與費用
私訊閨蜜,傳墮胎藥資訊
Threads 限動討論「合法墮胎政策應否擴張」
200 人開放 LINE 群組分享某藥效果

公然性

Dcard 公開貼文,具體寫某診所名稱與費用
私訊閨蜜,傳墮胎藥資訊
Threads 限動討論「合法墮胎政策應否擴張」
200 人開放 LINE 群組分享某藥效果

介紹性

Dcard 公開貼文,具體寫某診所名稱與費用
私訊閨蜜,傳墮胎藥資訊
Threads 限動討論「合法墮胎政策應否擴張」
200 人開放 LINE 群組分享某藥效果

可能觸法

Dcard 公開貼文,具體寫某診所名稱與費用
私訊閨蜜,傳墮胎藥資訊
Threads 限動討論「合法墮胎政策應否擴張」
200 人開放 LINE 群組分享某藥效果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德國StGB § 219a(為墮胎做廣告罪,2022 年廢除)
法國Code pénal ancien art. 317(1993 年廢除)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2

(0231031 制定)

以文字、圖畫或他法,公然介紹墮胎之方法或物品,或公然介紹自己或他人為墮胎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1081203 修正)

以文字、圖畫或他法,公然介紹墮胎之方法或物品,或公然介紹自己或他人為墮胎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立法理由本罪於民國七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後並未修正,爰依刑法施行法第一條之一第二項本文規定將罰金數額修正提高三十倍,以增加法律明確性,並使刑法分則各罪罰金數額具內在邏輯一致性。

  • 有期徒刑名詞
  • 拘役名詞
  • 罰金名詞
(0231031 制定)

以文字、圖畫或他法,公然介紹墮胎之方法或物品,或公然介紹自己或他人為墮胎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1081203 修正)

本罪於民國七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後並未修正,爰依刑法施行法第一條之一第二項本文規定將罰金數額修正提高三十倍,以增加法律明確性,並使刑法分則各罪罰金數額具內在邏輯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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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華民國刑法第 292 條規定:「以文字、圖畫或他法,公然介紹墮胎之方法或物品,或公然介紹自己或他人為墮胎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華民國刑法第 29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中華民國刑法第 292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8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