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30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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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a01422
10 months ago
一般犯。
st9004851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本規定為一般犯,若為公務員違反—刑134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chaichai
3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沒處罰過失犯
sentreepay
5 years ago
警察類科
不以實際擁有搜索權為必要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