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307 條
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 307 條規定,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Q · 警察沒搜索票就要搜我,能拒絕嗎?
依刑法第 307 條,任何人(含警察、保全、房東、主管)未依法令搜索你的身體、住宅、車輛、船舶或航空機,都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合法搜索必須有刑事訴訟法的搜索票,或符合逮捕附帶搜索、緊急搜索、同意搜索的法定要件。臨檢與搜索是兩回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8 條的臨檢只能要求出示證件,不含搜身、搜車。
白話解讀
你家門口來了幾個人,說要「檢查」你的房子。你慌了,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拒絕。這條法律給你一個非常乾脆的答案:除非他們手上有搜索票或法律明確授權,否則他們動你的身體、進你的家、翻你的車,每一個動作都是犯罪。不是「不太合適」,不是「可能違規」,是刑事犯罪,最重兩年有期徒刑。這條不只管警察。任何人,包括你的房東、管委會主委、公司主管,只要沒有法律依據就搜你的東西,都構成本罪。重點是「不依法令」四個字。有法令依據的搜索是合法的(刑事訴訟法的搜索票、海關的查驗),沒有法令依據的就是犯罪。這條的存在不是為了刁難執法人員,而是保護你的身體和住所不被任意侵犯的最後一道牆。
法律定性
刑法第 307 條為違法搜索罪規範,處罰任何人未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之行為,最高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本條保護身體自由與住居自由,犯罪主體不限公務員,任何不具法令授權之搜索行為均成立本罪。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法 307 條是什麼?▾
違法搜索罪,沒有法令依據卻搜索他人身體或處所,最高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Q2刑法 307 條只罰警察嗎?▾
不是。條文寫「不依法令搜索」,沒限定主體,房東、保全、主管違法搜索都成立。
Q3警察臨檢能搜車嗎?▾
不能。警職法第 8 條臨檢只能要求出示證件,搜車要有搜索票或符合附帶搜索、緊急搜索要件。
Q4被違法搜索怎麼辦?▾
當場錄音錄影、要求對方說明法律依據、記錄身分,事後向地檢署提告訴並聲請國賠。
Q5違法搜索取得的證據能用嗎?▾
依刑事訴訟法第 158 條之 4,違法搜索的證據可能被法院排除,整個案件可能因此翻盤。
Q6公司搜員工背包算違法搜索嗎?▾
若無契約明確約定且未告知可拒絕,強行搜查私人包包可能構成本罪。
Q7刑法 307 條是不是告訴乃論?▾
非告訴乃論之罪。追訴權時效依刑法第 80 條為 20 年,但越早提告證據越完整。
Q8公務員違法搜索會加重處罰嗎?▾
可能另成立刑法第 125 條濫權追訴罪,與本條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title | headers | rows |
|---|---|---|
| 違法搜索罪 vs 侵入住宅罪 vs 警察職權行使法臨檢 | [ "項目", "刑法 307 條 違法搜索罪", "刑法 306 條 侵入住宅罪", "警職法 8 條 臨檢" ] | [ [ "行為態樣", "不依法令搜索身體或處所", "無故侵入住宅或建築物", "公權力盤查行人車輛" ], [ "主體限制", "任何人均可成立", "任何人均可成立", "限警察人員執行職權" ], [ "保護法益", "身體與住居自由", "住居安寧", "公共秩序與安全" ], [ "最重刑度", "2 年以下有期徒刑", "1 年以下有期徒刑", "屬行政權限非刑罰" ], [ "告訴乃論", "非告訴乃論", "告訴乃論(第 308 條)", "不適用" ], [ "搜索身體權限", "無法令依據即違法", "不涉搜索行為", "不含搜身搜車" ] ]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