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35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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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dislas
3 years ago
警察類科
此為純正身分犯
chun0114
4 years ago
專業證照
執行名義(確定判決、本票裁定…)成立之後到強制執行程序終結之前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