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360 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 360 條干擾電腦罪,處罰無故以電腦程式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最高三年有期徒刑、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DDoS 攻擊是典型適用情形。
Q · 我沒有入侵對方電腦,只是從外面打流量,會犯法嗎?
依刑法第 360 條,重點不是「有沒有進去」,而是「有沒有無故干擾並致生損害」。DDoS、封包洪流、惡意洗版這類「不登入但讓系統癱瘓」的行為正是本條設計對象。三要件:無故(未經授權)、以電腦程式或電磁方式干擾、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三者齊備即成立,最高三年有期徒刑、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白話解讀
你可能從沒想過自己會跟「駭客罪」有關。但這條的範圍比你想的寬。找一個免費的「壓力測試工具」對競爭對手的網站發動 DDoS,你是駭客。不爽前公司,寫個腳本每秒對他們客服系統送一千個假請求,你是駭客。甚至你只是參加網路上某個「一起去洗版某網站」的揪團,點一下按鈕,你也可能是駭客。這條不要求你「侵入」電腦,不要求你「偷資料」,它處罰的是「干擾電腦正常運作」這件事本身。門檻低得嚇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十萬以下罰金。而且因為是「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對方甚至不用證明具體損失多少錢,只要服務中斷、使用者受影響,就成立了。
法律定性
刑法第 360 條為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中的干擾電腦罪,處罰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行為。其特徵是不以「入侵」或「取得資料」為要件,而是針對干擾系統正常運作本身,典型適用於阻斷服務攻擊(DDoS)。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法 360 條是什麼罪?▾
干擾電腦罪,無故干擾他人電腦設備致生損害即成立,不必入侵或竊取資料。
Q2DDoS 攻擊會被判什麼?▾
符合刑法 360 條干擾電腦罪,最高三年有期徒刑、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Q3爬蟲抓太兇會犯刑法 360 條嗎?▾
頻率過高致對方系統變慢或當機、且未經授權,三要件齊備就可能成立。
Q4刑法 360 條和 358 入侵電腦罪差在哪?▾
358 要無故入侵;360 不必入侵,只要干擾系統運作致生損害。
Q5壓力測試沒惡意也算犯罪嗎?▾
關鍵是「無故」,未經對方書面授權的壓力測試在法律上即屬無故。
Q6參加網路洗版揪團算共犯嗎?▾
算,明知目的是癱瘓對方而參與執行者構成共同正犯。
Q7刑法 360 條是告訴乃論嗎?▾
非告訴乃論,檢察官可主動偵辦(第 363 條僅就部分條文設例外)。
Q8被 DDoS 後第一步該做什麼?▾
立刻保全 server log、封包與來源 IP 加時間戳,再向科技犯罪防制中心報案。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item | key_point | penalty |
|---|---|---|
| 刑法 358 入侵電腦罪 | 無故輸入帳密、破解保護或利用漏洞「入侵」他人電腦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 刑法 359 變更電磁紀錄罪 |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磁紀錄致生損害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
| 刑法 360 干擾電腦罪 |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設備致生損害(不必入侵)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